补救措施:分阶段分情况解决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
了解完办证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的问题,最后专家提醒大家,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如果购房合同丢了无需担心,只要掌握了正确的补救方式,补办并不困难。
购房合同遗失的补救措施虽然有,但是还是会花费大家的精力和时间,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大家还是要细心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两证等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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