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终结后能增加诉讼请求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9 19:32:38 476 人看过

一、法庭辩论终结后能增加诉讼请求吗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一般来说,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是较为困难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

1.在案件受理后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或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若这些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2.一旦法庭辩论终结,原则上不应再允许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可能导致程序的拖延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但具体是否允许增加诉讼请求,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来决定。

二、法庭辩论期间增加诉讼请求

在法庭辩论期间,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1.增加的诉讼请求必须与本诉相关,能够与原诉请求合并审理。

2.增加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3.原告在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充分阐述增加该诉讼请求的理由和依据,以便法院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法庭辩论期间增加诉讼请求时,原告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保增加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要充分考虑到增加的诉讼请求对原诉讼请求的影响,避免出现矛盾或冲突;

3.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三、诉讼请求的合并审理

诉讼请求的合并审理是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将多个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1.根据规定,在案件受理后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或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若这些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2.合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通过合并审理,可以将多个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集中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处理,避免了多次起诉和重复审理的繁琐程序。

合并审理还可以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更加公正、准确的裁决。

3.在合并审理时,法院需要充分考虑到各个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确保各个诉讼请求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法院还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在合并审理中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辩论机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庭辩论终结是什么时候
    一、法庭辩论终结是什么时候一般当事人最后陈述结束,法庭的案件开庭审理就结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程序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如果不是当庭宣判的案件,当事人最后陈述后,法庭的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就结束。如果是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庭宣告判决后,法庭的开庭审理工作结束。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区别在于: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究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询问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庭调查的顺序不是对法官的限制,而是提供了一个指导。三、法庭辩论注意事项有哪些1.法庭辩论时,合议庭成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2.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
    2024-03-24
    228人看过
  • 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是增加诉讼请求吗?
    一审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标的额,就是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其一,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其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其三,归纳从新亦从真。二、区分诉讼标的自然也相应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意思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上利益所不能再细分的具体事项,如果再细分就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诉讼请求。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若干法律上的利益,这些利益按照某种根据可以加以划分,在不能再划分时的基本单位就是诉讼标的。法院总是根据每
    2023-04-01
    339人看过
  • 增加了金额算是增加诉讼请求吗
    一审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标的额,就是增加诉讼请求。一、合同纠纷未反诉是否可以另诉可以另行起诉。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在原告起诉之后,被告有权在本诉中提起反诉,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反诉的,也可以向原告另案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关联。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二、二审能否增加诉讼请求?二
    2023-04-02
    124人看过
  • 遗产诉讼被告增加诉讼请求吗
    一、遗产诉讼被告增加诉讼请求吗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先要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通常已经开庭一次的案件,举证期限早已届满。如果届满,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会被法院当庭驳回,并建议你另行起诉。二、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一)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二)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三)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四)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五)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六)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七)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
    2023-05-03
    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分法庭辩论吗?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2023-06-03
    210人看过
  • 法庭辩讼终结后,还可以进行调解吗
    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从诉讼开始,审判人员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能够调解的,予以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双方如果自愿调解,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法院还可以进行调解。有些民事案件,诉讼开始时,双方当事人争执很大,互不相让,不愿进行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是非也已分明,双方当事人比较愿意接受调解。因此,民事案件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调解的注意事项:1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外,所有民事争议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第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方式结案。2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单独对法院调解的程序做出专门
    2023-06-14
    356人看过
  • 开庭一审可以请求辩论吗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
    2023-06-22
    274人看过
  • 当事人上诉能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一般是不允许的,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一般情况下,上诉时是不能增加诉讼请求的。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
    2023-04-19
    185人看过
  • 辩论结束后能否撤诉
    法律综合知识
    一、辩论结束后能否撤诉法庭辩论结束,法院准备判决的时候,原告还可以申请撤诉。只要法院没有宣判,没有送达判决书,原告就可以撤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申请撤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诉讼参加人均不能提出撤诉。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2023-10-20
    45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能不能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
    一、劳动争议案件能不能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1、可以。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一条二、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同时,增加了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1)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3)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023-06-14
    496人看过
  • 赔偿金是以法庭辩论终结时间为准吗
    是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2023-04-16
    469人看过
  • 增加诉讼请求算重复起诉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而再提起诉讼的,并不会构成重复诉讼,因为前诉与后诉的诉讼请求不相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证据的合法性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2、证据必须是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
    2023-06-01
    302人看过
  • 诉讼标的增加会变更诉讼请求吗
    1、一审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标的额,就是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2、民事诉讼请求的构成(1)有适格的原告,即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2)有明确的被告,不要求有正确的被告。(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具体。(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这就有点复杂了,简单说,只能是民事案件,杀人放火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立案;管辖就更复杂了,一般是原告就被告,还有很多特殊的规定,这要看具体的案件了。争议发生后,若是不能协商处理此纠纷,那么首先需要确定诉讼标的,然后才能在书写诉状之后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使得请求被受理,在诉状提交的同时,还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法院确定受理后,提出诉讼请求的人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
    2023-03-23
    263人看过
  • 庭审后一直增加诉讼标的合法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一、庭审后一直增加诉讼标的合法吗?合法的;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判决。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乐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变更后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xx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2、判令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
    2023-06-03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可以再次开庭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法院规定了举证期限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将所有证据提交法院,未规定的在一审开庭前提交。因此法庭辩论结束后,不能再提交新的证据。但是法院如果认为新证据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也会介入认定的,所以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可否再次开庭取决于提供的新证据是否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关键。
    • 法官说还要再开庭,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何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
      1、法官说还要再开庭,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除非所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既然是还要再开庭,就表明已经开过最少一次庭了,因此,举证期限已经超过了,所以就不能再增加诉讼请求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 什么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从字面上来理解。“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中的“一审”是指审级,对于一审“重审或再审”,审级都是“一审”。重审或再审均需开庭进行审理,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的必经程序,之前原审无论已经开过几次庭,进行过几次法庭辩论,因发回重审或依审判监督再审,原审判决均已失去了法律效力,原审的法庭辩论并未终结,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只能是指“重审(再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 行政上诉状能不能增加诉讼请求行政上诉状能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一、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第二、针对你增加的诉讼请求,二审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你只能另行起诉。
    • 庭审期间诉讼请求如何增加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开庭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提出。所以,开庭后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