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9:00:37 395 人看过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一、聚众淫乱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聚众淫乱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淫乱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它从这个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它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聚众斗殴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

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

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

三、怎么认定为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1、对象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寻衅滋事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3、主要部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4、主观要件。主观上,寻衅滋事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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