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从2002年到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1009亿元增加到139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1%。政府采购高速发展的同时,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甚至产生天价采购的情况频现。(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当年立法机构酝酿《政府采购法》,正是希望以法律形式,实现对政府采购的有效监督。但遗憾的是,从实践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后,并没有带来采购规模的缩减。
为什么法理上占尽优势的《政府采购法》,其监督却会失灵?法律学家们说得很明白,现行《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相冲突。在实践中,各政府部门更多地遵照《招标投标法》办事,因为后者没有从根本上触动现有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体制。故而,尽管《政府采购法》已经颁行,并且也在法条中明确了采购项目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具体到执行,这些精致的设计因利益固化藩篱的存在,终成一纸空文。
从理论上说,旨在监督工程领域的招投标问题的《招标投标法》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其相关精神完全可以吸收进《政府采购法》。因为从监督对象来说,《招标投标法》要监督的也是财政的钱该怎么花的问题,这和制订《政府采购法》的目的殊途同归。具体到执行,如果再根据不同的法律,不同的惩罚标准,把采购货物、服务人为地分成两段,不恰好给了投机分子钻法律空子的利益空间?
但就实际而言,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两法统一,并非易事。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而在《招标投标法》中,这一权力则散布于各个部门,自监自管。因而,如果要并轨,就势必要削减这些部门的权力。从实践角度而言,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动灵魂来得艰难,这些部门必然不甘心权力的收缴。这就需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推动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的公开化,倒逼政府部门理念转型,接受两法的并轨。
从现实来看,这种公开已初见效力,今年3月19日广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实现全口径公开,其中明显属于政府采购领域的多部门公车购置费预算为零。如何从这种预算下降现象,上升到制度性的监督,继而实现采购监督权的并轨,需要更高层面更大胆的改革与推动。
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采购法》的深化与落实,借此形成统一、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因为政府采购乱象,说到底仍是权力与市场联姻的鬼把戏。把政府采购权关进《政府采购法》的笼子,自然也需要把市场建设成阳光透明、统一开放的市场。唯有规则清晰,充满竞争,充满阳光,让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有参与政府采购业务的权利,把每一个接受政府采购业务的市场参与者,都约束在法律的天平上,政府采购因非市场因素而只买贵的现象,才会大幅度减少,节约财政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的期望才会变成现实。
-
政府采购执法亟须引入听证程序
459人看过
-
应依法界定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人(下)
476人看过
-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98人看过
-
政府采购必须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吗
389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
311人看过
-
网上政府采购公务车亟待规范
178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什么情况下政府采购人不签订采购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招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
医院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4-04-28医院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不包括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医院采购类别分为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高值耗材采购、后勤物资采购、基建服务项目采购、信息服务项目采购等。
-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的流程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
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1、二者主体不同。2、二者服务范围不同。(1)“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2)“政府采购服务”的范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和“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