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倾销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32:56 245 人看过

为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产品,违反商业的诚实信用,其后果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任何个人、组织可以提起诉讼,对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可依法给予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刑事制裁。然而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各国及倾销法的规定,惩罚措施针对的是外国的进口商品的低价销售,而且仅仅低价销售还不足以提起反倾销诉讼,还需要对有关的国内企业或行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的威胁。

倾销行为损害的是本国企业、行业或国家利益,而消费者却可能从这种低价销售中成为受益者。因此提起的倾销诉讼的是受到损害或损害威胁的企业或行业。在执行及倾销法的过程中,各国都规定了严格的调查和审查、处理程序,其后果通常是征收与倾销幅度相适应的补偿性关税,对产品的销售不受影响,对进出口商来说,在交纳了补偿性关税后,不承担任何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加拿大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发布部门:加拿大发布文号:短标题1.本法简称为商标法(r.s,c.7—10,s.1.)说明定义2.在本法中:(1)证明商标(2)证明商标指用于或为用于从以下方面将有规定标准的商品或服务与无规定标准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分:(a)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特性;(b)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工作状况;(c)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类型;或(d)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地区。(3)混淆(4)混淆:作为形容词用于商标或商号时,混淆是指该商标或商号在本法第6条所规定的方式和情况下使用时易引起混淆。(5)公约(6)公约:是指1883年3月20日签订的巴黎公约和在1954年7月1日之前或之后增加或修改加拿大是成员国之一的内容。(7)原始国(8)原始国是指:(a)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在该成员国内拥有一个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企业;(b)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在该成员国内无上述(a)中所规定的真实、有效的
    2023-06-14
    100人看过
  • 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互相关联的法律
    反垄断法是经济行政法的一种,属于公法范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属于私法范畴。反垄断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合法竞争的自由性,鼓促进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合法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竞争的公平性,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予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地位。为何要完善反垄断法没有完善反垄断法,互联网就没有公平和宁日。诚然我们现在是在受腾讯这个处于IM即时通讯市场绝对垄断地位的企业压迫着,很多的软件公司被腾讯利用自己在IM及时通讯市场的垄断和支配地位被腾讯山寨后死去,如很多的游戏软件,联众等等,他们的利益就这麽样被腾讯这个垄断“山寨”大鳄吃掉了,黯然退出了自己开创的市场,对自己的利益拱手相让,这个大家都知道的。我国的反垄断法律还不完善是导致这场纷争的原因和关键所在,在完善前,腾讯只要不违法,马化
    2023-07-04
    476人看过
  • 正推进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某某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版权局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某某介绍,去年共受理专利申请279.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万件,达到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去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是35.9万件,位居全世界第二位。此外,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相关草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媒体了解到,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版权局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农业部、林业局推进《种子法》修订工作,将植物新品种专列为一章。科技部形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送审稿。环境保护部
    2023-04-24
    184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前言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时,我就曾多次接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但由于当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颁行,诸多被侵权的企业虽明知自己的权利遭到非法侵害,却苦于缺乏法律依据来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者的嚣张势力,只能徒呼奈何。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关注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法制的进展情况。因为我知道,经济是一国之根本,而构成我国经济基础的正是许许多多的企业,只有切实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只有令其规范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才能使我国的经济在更为健康和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因此,自1998年起,我把自己的业务重点从版权领域逐步调整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领域中来。目前在我经办的案件中,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已占到百分之八十左右。随着大量地接触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尤其是通过“瑞典伊萨博格·瑞特公司诉广东中山古镇德宝厂等”、“汇丽地板诉深圳森林王”案和“上海东方网诉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产生、发展与立法目的
    我国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战中饱尝不正当竞争恶果的中国企业家和普通老百姓——消费者企盼着这部法律能强有力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在新中国大地上第一次出现了竞争。所谓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得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竞争来自市场经济,在实行国家垄断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不会产生竞争,也不可能产生竞争,如中国的六十、七十年代。只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在利润、价值规律的驱使下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进售后服务、满足购买者和消费者的需要而进行竞争。按照布莱克的观点:“无限制的竞争力的相互作用将产生最佳的经济资源分配,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但根据大量的事实证明,竞争给经济生活带来了活力
    2023-06-08
    59人看过
  • 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对于这次的修订,作为修订前的修订草案有什么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一、这次修订的必要性: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业态、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现行法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对实践中出现的扰乱竞争秩序、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行为未做例举,执法依据不够充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和治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等法律存在交叉重叠甚至不一致的内容,等等。因此,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分有必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修订草案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新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根据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
    2023-04-24
    188人看过
  • 反倾销法和竞争法回合的手段和趋势
    正是由于反倾销法和竞争法存在着上述差异,对于反倾销法和竞争法的融合就存在着一个方向性问题:是以反倾销法为基础来修订竞争法,还是以竞争法为蓝本融合反倾销法。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做出了两种不同的努力。在国际层面上,尽管反倾销法和竞争法有着诸多的不同,但是鉴于美国反倾销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看过多的保护主义色彩,所以,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过程中,力求在该自由贸易区内取消反倾销法的适用,从而使本国产品能够免受美国反倾销法的制裁。同时,他们希望在自由贸易区内能够使用竞争法来调节那些原由反倾销法规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尽管这种努力最后没有成功,但是有关反倾销法的相关问题也引起了美国国内司法界的重视。他们不断地做出努力,试图在现有的反倾销法和竞争法的基础上,找到能将反倾销法和反托拉斯法在自由贸易区相融合的模式,而这种模式的实质就是以竞争法为中心来替代或是修改反倾销法。美国律师协会反托拉斯法分
    2023-06-05
    408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对象的基本理论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相对于传统文化,竞争和竞争法是一个“舶来品”广义的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所以在我国竞争法即指反不正当法,它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属市场规制法的范畴,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指1993年9月2日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竞争是宇宙世间最基本的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市场经济的竞争成为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也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市场经济的竞争是指商品经济条件下两个或两个以上商品经营者为自己的利益在特定的市场上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为争夺市场地位或顾客而作的较量
    2023-06-08
    133人看过
  • 新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发生了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有什么区别?
    不正当竞争侵犯特定和个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产权和人身权利。这是商业领域的竞争超出正常竞争允许限度的表现。这一限制是由一个社会的一般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决定的。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质是静态地保护不同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它是在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提高后,传统民事侵权法向商法、公法领域的自然延伸。这种延伸表现为法律对市场竞争中的特殊侵权形式的具体认定,使行为人承担不同程度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事后救济,不起诉。其作用是将市场竞争中的反道德行为界定为侵权行为并进行具体调整,而不仅仅是根据诚信原则宣布其为违法行为,从而防止和消除过度恶性竞争的影响,维护微观竞争秩序。垄断行为是对竞争的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地点、经济领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中都会导致缺乏竞争。这种限制竞争或缺乏竞争的状态可能对经济有害或有利。要衡量垄断是否限制竞争,权衡利弊,要动态甚至宏观地审视社会交易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日前在上海举行的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2005上海国际研讨会上透露,《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进行修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经将其列入明年的日程。张穹全程参与了《公司法》的修订,他表示,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市场准入制度上降低了门槛,而《公司法》的修订在完善我国市场准入制度上的效果,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市场主体准入把关部门,也就是工商部门的工作落实和体现,这就给工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认为,一方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公司登记法规要作相应的修改,另一方面,要在贯彻实施《公司法》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也要加强新《公司法》的培训。张穹透露,和市场准入相关的另外几部法律也将有重大变化,其中,受人关注的《反垄断法》加快了立法步伐,争取今年年底提交国务院讨论,广受关注的《破产法》也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在研讨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透露,我国将总结企业登记实践经验,借
    2023-06-08
    331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与1993年实施的现行法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完善。焦点:如何遏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草案根据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第一,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第三,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第四,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用户选择,实际是侵犯用户
    2023-06-09
    83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主要学术观点评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学术观点自《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以来,学术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就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民法学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前法院就有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据审判不正当竞争案的先例。同时还引证,有些公法学者也承认民法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而且是适用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二是一般条款说。有学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该法第2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五大原则,即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基于同样的思维路径,许多学者还从国外的有关立法和相关的国际公约中旁征博引,以加强理论深度。三是竞争法说。有学者从竞争法的角度出发,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竞争主体
    2023-06-08
    475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奖销售包括哪几种?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一、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要点是什么?1、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主体是经营者。有关机构、团体经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和国家工商局第19号令。2、经营者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如欺骗性有奖销售或巨奖销售。3、经营者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目的在于
    2023-06-19
    13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修订过吗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
    2023-02-2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我国反不正能刚竞争法界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1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与联系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或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折扣和佣金必须如实入账。不如实人账将会被认为是商业行贿或受贿行为。一旦发生,就将面临法律或纪律的严惩。
    • 《反不正当竞争法》低价竞争可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与发展探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
      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相互交叉,互为补充。如果一个国家只是反对垄断,而不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
    • 哪些条款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9
      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的条件是什么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的规制对象。比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这种类型。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