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不成立担保是否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4:12:58 495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未设立,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一方有过错的,仍然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担责

担保人不担责有以下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抵押合同是否付有担保责任

抵押合同有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丧失的条件。

抵押权无法实现时,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护。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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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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