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撤销权纠纷案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0:44:01 206 人看过

业主撤销权纠纷作为《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民事纠纷,在适用上应当严格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提起诉讼的只能是小区的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业主是指在该物业小区内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即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人。现实生活中,业主的物业经常通过租赁等形式交给他人使用,真正承担物业义务的可能正是房屋的使用权人。这些房屋的使用权人能否享有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在受理业主撤销权诉讼时,要审查业主的身份,如果是房屋的使用权人而非所有权人时,一般不予准许。判断是否业主查看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即可。但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房屋市场仍然处于多样化阶段,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等先前取得的福利性住房以及目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包括一些集资建房,有的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但已经入住且可能也会发生物业方面的争议,对此类情况在原告主体资格要求上应当区别对待。

第二,被告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应当限于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决定,即为撤销权之诉。对于因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某一或者某些业主的合法权益致其遭受损失能否请求损害赔偿问题,鉴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合议组织,其本身井无财产可供执行,业主单独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撤销之诉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对损害赔偿部分不予审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超出物业管理方面的决定,业主是否有权请求予以撤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超出物业管理的决定应当无效。业主对无效之决定提请法院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决定无效。

第三,业主的撤销权诉讼应当限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于小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争议,有关业主提出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属于民事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物业缴费纠纷案由主要有什么内容
    一、物业缴费纠纷案由主要有什么内容1.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2.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3.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4.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5.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6.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7.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二、物业费纠纷的处理方法是哪些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
    2023-03-24
    331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有哪些案例
    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分别有: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债券担保所发生的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纠纷;《民法典》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情形。撤销权纠纷如何处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引起撤销权发生的要件是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实施损害债权的行为主要指债务人以赠与、免除等无偿行为处分债权。无偿行为不问第三人的主观动机均得撤销。债务人、第三人若以有偿行为诈害债权,则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明知损害债权和第三人受益时明知其情形为限。即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货物价值与价
    2023-08-13
    430人看过
  • 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怎么解决?
    一、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怎么解决?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审理判决。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3、提起时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1)程
    2024-01-22
    156人看过
  • 撤销合同是什么纠纷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为受欺诈签订债务合同申请撤销合同的,是债务合同纠纷。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隐瞒事实签订合同会怎么样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如何撤销网签买房合同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三、文盲被骗子按手印怎么办?文盲被骗按手印,该合同是因欺诈签订的
    2023-06-27
    439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追偿权纠纷案由
    一、什么是保险追偿权纠纷案由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追偿权争议被视为追偿权争议的范畴,换言之,案件的类别应归类于追偿权争议之内。所谓的追偿权争议,主要是由于追偿权引发的各类纷争。追偿权争议涵盖两大类型,分别是担保责任追偿权争议以及合伙债务追偿权争议。其中,担保责任追偿权,亦称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当事人,在履行担保责任之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追索的权利。只要担保人依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全额清偿或根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便可获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关于因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其诉讼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
    2024-07-06
    269人看过
  • 主张撤销合同的案由
    法律综合知识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05
    122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纠纷案由
    撤消权纠纷
    1、代位权纠纷;2、撤消权纠纷;3、悬赏广告纠纷;4、买卖合同纠纷;5、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6、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7、赠与合同纠份;8、借款合同纠份;9、借用合同纠纷;10、租赁合同纠份;11、融资租赁合同纠份;12、承揽合同纠份;1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运输合同纠纷;15、技术合同纠份;16、知识产权合同纠份;17、保管合同纠纷;18、仓储合同纠份;19、委托合同纠纷;20、行纪合同纠纷;21、居间合同纠纠纷;22、担保合同纠纷;23、典当纠份;24、保险合同纠份;25、海商合同纠纷;26、储蓄存款合同纠份;27、信用卡纠纷;28、信用证纠纷;29、期货交易纠纷;30、信托纠纷;31、证券合同纠纷;32、经营合同纠份;3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34、农业承包合同纠份;35、电信合同纠纷;36、邮政合同纠纷;37、演出合同纠纷;38、服务合同纠纷;39、
    2023-03-23
    387人看过
  • 物业费纠纷什么案由应该
    对于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处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1.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2.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3.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4.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5.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
    2023-04-07
    298人看过
  • 王敏与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原告王敏诉称,2005年9月,业委会在王敏等众多太月园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太月园小区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多条决议。2008年4月5日,业委会又在太月园小区等众多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太月园小区2008年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声称会议决议通过了同意业委会通过公开邀标形式选聘物业公司的议题。2008年9月,王敏得知业委会已将目前为太月园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北京太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撤出太月园小区,且业委会早在2008年6月12日,就已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北京众服信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这些本该由大多数业主行使的重大权利被业委会单方行使,而作为业主的王敏却在事后才知情。业委会并未按照《太月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将业主大会会议议题的表决票发放到王敏处,王敏作为小区业主也未参加2008年业主临时会议。即使有部分业主参与了会议议题的表决,但
    2023-04-23
    81人看过
  • 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是什么之诉
    撤销权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确认之诉的特点:(1)确认之诉以当事人之间对某一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为基础。(2)确认之诉的目的只是谋求对一定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司法认定。确认之诉并不预先确定法院裁判内容的强制实现,而只是一种通过法律关系的“公权性”确定来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3)法院对确认之诉的判决不伴有执行效力。而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力,变更之诉将形成力作为解决的重点。对确认之诉来讲,它是专门通过对法律关系司法认定来谋求纠纷的解决,并不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一、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
    2023-03-28
    205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是什么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仲裁程序的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存在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一、什么是超裁仲裁?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超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
    2023-06-28
    453人看过
  • 撤销赠与协议案由是什么
    一、撤销赠与协议案由是什么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二、股权赠与协议有效吗只要赠
    2021-10-17
    26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的分类,撤销权案件的举证问题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的分类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
    2023-12-20
    183人看过
  • 撤销权由什么构成
    法律综合知识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撤销权由什么构成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
    2022-07-06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4
      民事诉讼案由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
    • 合同纠纷案由为什么没有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撤销合同只是一个请求而已,不是合同法律关系。
    • 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7
      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分别有: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债券担保所发生的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纠纷;《民法典》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情形。
    • 针对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06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撤销权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和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的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无论是物权债权还是金额债权,都可能属于放弃债权。例如,债务人已经购买了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但在一定日期前放弃提取物品或货物,属于放弃债权。 2. 债务人
    • 请问业主撤销权纠纷答辩书该怎么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5
      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