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0:24:40 218 人看过

债权是指: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务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象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分为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和无管理发生的债权;债权人的数量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债务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性债权。

无担保债权人与担保债权人的含义包括了哪些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拆迁确权的含义
    确权的含义是:拆迁办,土管局,村支书,村长在一起根据土地和建房的批文进行审定;村支书,村长权力特别大,有权决定确权安置面积.然后同村民单独商定,只要信息公开,村民可以互相对比才能公平些;否则绝对不公平.一、土地确权的意义和目的可以依法保护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受侵犯。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二、农村户口的房子拆迁补偿是怎样的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2023-03-01
    72人看过
  •  请给出一个确切的例子,表明您理解人权的含义。
    本文重点阐述了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权观,强调人权是广大劳动群众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同时,我国的人权观与国际人权概念相一致,充分体现我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我国加入了15个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人权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活动,体现对国际人权概念的尊重。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权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权首先和主要是指广大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看待和保障人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人权观的最根本的特征。我国的人权观同国际人权概念的基本精神相一致。所谓国际人权概念是指国际人权文书所表达的人权内容和保护人权的基本要求。我国明确肯定和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提出尊重和保护人权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
    2023-09-09
    419人看过
  • 什么是主债权履行期满的含义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在此特指作为借贷合同等主要法律文件的主合同规定的债权人应向借方偿还贷款的最后期限;同时,作为次要附件的保证合同为附属合同,其目的在于确立主合同中主债务所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就可以理解为借贷合同中所规定的还款日期已正式到期。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除了包含主债权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部分外,还涵盖了违约金、因债务违约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金以及用于强制执行抵押权所需的相关费用等诸多内容。然而,如果抵押合同中有另行约定的话,那么需以该约定为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2024-08-16
    148人看过
  • 明确连带之债的含义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一、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
    2023-03-28
    327人看过
  • 转换债权债务含义是什么,转化债权债务特点是什么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2
    293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因它是由罗马法务官保罗所创设的概念,故又称为保罗诉权。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诈害行为)绝对无效的形成权。依此说,撤销权诉讼为形成之诉。它虽合于理论,但如债务人怠于请求第三人返还利益,债权人仍需再行使代位权,始能达到保全债权目的,与法律设立撤销权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本旨相背。(2)请求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对于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利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债权。其内部又分为基于法律规定的返还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返还请求权及类似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观点。依此说,撤销权诉讼为给付之诉。其不足在于,难以解释债务人的行为有效时第三人何以应负担返还义务。(3)折衷说认为撤销权诉讼通
    2023-02-27
    303人看过
  • 主债权的基本信息及债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主债权的基本信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约定的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在内的当事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债权转让的含义是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一、债权转让利息该如何计算债权转让利息的计算方法:1、债权转让的利息将纳入买卖双方的累计收入。卖方当期持有的利息由买方在交易中直接支付给卖方;2、转让价格等于申请转让本金加应收利息减申请转让本金乘折让率;3、预期到账金额等于转让价格减申请转让本金乘手续费率。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责任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
    2023-03-10
    475人看过
  • 什么是“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含义
    关于怠于行使这一行为,可以理解为原本应当且有能力行使某种权利但却未能行使。具体在实践中,怠于行使通常体现在债权人在债权期限到期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主张自身权益或者持消极态度进行权利滞后行使。然而,若债务人已对他人明确提出了诉求,或者已正式向上诉法庭提起诉讼,这些行动都不能被视为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8-01
    455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的含义
    一、债权请求权的含义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债权请求权增加了权利保护的途径,强化公民的权利保障意识。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主要分为:(一)合同之债请求权(包含金钱,行为,看合同如何约定);(二)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三)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四)侵权之债请求权划分标准: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二、债权的请求权是债权的唯一权能吗债权的请求权只是债权的主要权能而并不是其全部的权能
    2023-05-06
    107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中最轻量刑标准的确切含义
    非法拘禁罪最轻量刑是3个月管制。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存在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若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而造成了死亡的话,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023-07-07
    204人看过
  • 按份之债的定义和含义是什么
    一、按份之债的定义和含义是什么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二、按份之债的效力如何确定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
    2023-09-30
    117人看过
  • 债权的基本含义的分类有什么
    债权的基本含义的分类如下: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一、无因管理的效力是什么无因管理成立后,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遗产债务包括什么内容遗产债务包括下列债务: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二、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三、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四、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五、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六、其他个人债务。对于遗产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三、侵权行为有什么侵权行为有: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2、单独侵权行为
    2023-03-06
    4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户口怎样迁出1.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
    2023-08-04
    225人看过
  • 深入解析债权及其含义是什么
    一、深入解析债权及其含义是什么债权的含义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债权与股权的区别包括债权与股权的区别包括: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则不属于物权的范畴。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股权的内容主要为股东共同行使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并排除股东以外的他人的干涉。因此,股权具有物权的特征,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以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特定的债务为主要内容,债权的客体虽然一般表现为财物,但债权并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是物权之外的独立的权利类型。2.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股权的发生根据一般为投资行为或者交易行为,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非原始股
    2023-09-01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方式,按照我国约定俗成的分法,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但长期以来,实践中主要用的是邀请招标和议标,公开招标很少采用。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就是公开招标倍受青睐,有些地方甚至在名义上取消了邀请招标。要求凡适于招标的工程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只有极少量经批准采用议标的除外)。统计资料显示,一些地方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率,已高达80%以上。
    • 房产确权含义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
    • 宅基地确权指的是什么含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1、宅基地确权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确权。 2、是由于目前的宅基地使用使用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发现许多问题,比如手续不全,宅基地的具体情况不明,面积多占,发证率不高,以前是该集体现在转出的人员的宅基地等等。 3、现在就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重新登记发证。都是用公尺实地测量,当然每家都测。界限争议,要看什么样的争议,没有什么不好处理的。只要在争议双方有合乎程序的宅
    • 国管和市管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还有如何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21两者主要的区别是公积金是否可以跨地区使用。国管是公积金可以跨地区使用8月18日12。但不是企业可以选择国管还是直管的,要根据单位性质。市管的公积金只可以在公积金缴纳地才可以享受公积金,如铁道部,是属于铁道部直管的,他们的单位工人的公积金是可以跨地区使用的
    • 中国的主权债务含义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1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所以原来的基于买卖,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因为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应当自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