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16:20:14 302 人看过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不可以的。

“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方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怎么办?

1、任何含有欺诈条款和内容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并由欺骗方承担责任;

2、任何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院裁定。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是否可以退房
    以下情形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可以退房: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商品房认购(预订)须知1、签订认购(预订)书的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周期较长的过程,从开发商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然需要一段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观点,实务中,如开发商已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那么开发项目的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建筑指标均已确定,即商品房中位置、户型、朝向、结构等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实质影响的条件已确定,但尚不具备预售条件,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当说此时开发商已具备签订认购书即预约合同的条件;但开发项目尚未立项就允许开发商向社会公众销售房屋,认购书就不是针对特定项目签订
    2023-07-06
    483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表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等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时签订。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1、预售方必须是经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要求;4、预售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5、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办理哪些手续《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商品房时,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订立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根据上述规定,当买房人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对预售合同
    2023-07-04
    264人看过
  •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吗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情形的,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已经支付定金的,一般不予返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有下列注意事项:1、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要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2、如果预售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买方要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2023-07-25
    327人看过
  • 已签订商品预订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吗
    签订预订合同不代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一、网签的时候合同什么时候到账购房网签合同就是正式版本的合同。1、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2、未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购房合同就真实有效。签订未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则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二、签购房屋认购书后定金能退么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以退定金,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退定金。在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
    2023-02-23
    180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所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商品房价金等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我国对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制度。采取商品预售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商品房预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的预售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管
    2023-06-10
    499人看过
  • 是否可以代表他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
    是否可以代签房产买卖合同要看是否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如果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即可以代签房产买卖合同;但是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委托授权或者是超越授权范围的,其不可以代签房产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父子房产买卖合同算赠与吗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算赠与,父子房产过户分两种形式,为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它们是独立存在的。所以父子房产买卖合同不算是赠与合同。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需事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公证处收费办理);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3-08-13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后,是否可以转让,可以办理预售转让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7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1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2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并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4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根据《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否附附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 商品房卖方要求签订合同只写预约书有用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1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又不愿意失去交易机会,此时往往会进行预约,签订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所以,生活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 预约商品房合同的签订有什么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 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私自转让已经备案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预售后的商品房,购房者按期付足购房款,在签订的交接日期前,若需转让的,转让双方须到交易所办理转让。原《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开发商不得私自办理更名手续。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应当在征得开发商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2)已经付清预期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