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损失认定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1:54:07 475 人看过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为保证企业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第十三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第十四条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者能收回残值的,应当积极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第十六条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相往来款项、投资和关联交易,债务人核销债务要与债权人核销债权同等金额、同时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资产损失认定问题有哪些
    税务机关允许企业将所发生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也严格杜绝采用虚损失来影响应交税金现象的发生。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在资产“损失”所得税处理时将会涉及烦琐的程序,且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来支持发生的“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我们来看一系列与资产损失相关的规定,企业财务人员应谨记这些条款,避免耽误损失认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损失报批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请审批的,经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请。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
    2023-06-12
    450人看过
  • 国有资产流失罪如何认定
    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滥用职权罪三百万元怎么量刑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为三百万元的量刑规定为:可能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渎职造成3亿万元损失判几年渎职造成3亿万元损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2023-02-24
    217人看过
  • 违约损失的认定原则
    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规定可得利益(预期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合同违约损失可以追回吗合同违约损失可以追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方式有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可能会造成另一方当事损失,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并且当事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只是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而已。对于其违约所造成的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违约方都应当赔偿其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2023-07-06
    147人看过
  • 国有资产损失赔偿程序
    为了加强学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1日联合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项经国务院同意公布施行的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67条,对国家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作出详细规定。根据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关于企业产权转让,办法明
    2023-07-05
    332人看过
  • 国有资产流失罪判定原则是什么?
    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有资产流失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国有资产流失罪量刑标准:涉嫌国有资产损失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和私分国有资产。犯前款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后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
    2023-07-04
    354人看过
  • 国有资产流失罪能认定几级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人员可能被定罪为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或者私分国有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资产流失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国有资产流失罪量刑标准:涉嫌国有资产损失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和私分国有资产。犯前款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
    2023-08-0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流失,通常所指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同时发生的现象,主要形式有: 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 假合资进行套钱; 决策失误
    •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的确定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9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的损失通常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国有资产的损失有多种形式和渠道,主要形式有:股份制转型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损失;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假合资企业;决策错误,造成巨大的国有资产损失和损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企业关闭、停止、转让、分包、租赁、合并、销售等
    • 国有资产流失的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合资进行套钱;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
    • 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1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合资进行套钱;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
    • 国有资产流失怎么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1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因过错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假破产、真逃债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合资套钱;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利用企业关闭、停止、转移、包装、租赁、合资、出售等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