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21:29 106 人看过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

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法院可以管辖“合同争议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未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场所的,以约定履行场所为合同履行场所的合同对履行场所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的目标是支付货币,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场所的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场所的其他目标,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场所。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地址或保险目标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对象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由被告地址或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
    2023-08-16
    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仲裁庭审程序1.通知开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当事人举证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3.庭前纪律宣读开庭审理前,
    2023-07-16
    488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管辖权如何确立?
    [案情]某汽车配件公司住所地在江阴市,同时在天津市开发区设有办事处。天津人徐某于2004年9月25日入职于该公司,并在天津办事处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徐某签订,且没有为徐某缴纳各项。2008年10月13日,该公司向天津办事处发出调令,明确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调徐某到公司本部即江阴工作,徐某拒绝。2008年10月22日,徐某向天津市申请仲裁,以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双方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双倍工资。2009年1月7日,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徐某的申诉请求。1月21日,该汽车配件公司以不服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由,诉至江阴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徐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在天津,所以请求将本案移送天津开发区法院审理。[评析]审理中,对于本案的管辖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1、应当由江阴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9
    4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裁决书如何书写?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事实与理由:贵委受理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致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日期:二、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的相关规定第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根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
    2023-06-26
    34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吗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023-06-13
    445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但是,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
    2023-06-13
    364人看过
  • 劳动纠纷如何辨认管辖法院的管辖范围
    确定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劳动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的,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谁先立案谁有管辖权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一、协议中可以约定哪些管辖法院协议中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一、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
    2023-03-27
    10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院管辖权有问题该如何处理?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一、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1、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其次,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2、其次,法院进行审查,受
    2023-06-22
    43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仲裁委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保姆与雇主引起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吗如果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家政公司的,可以找家政公司负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家政人员与雇主纠纷如何处理
    2023-03-15
    1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则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规则相同
    一、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第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根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所确立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应由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特殊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地址相对固定,且劳动争议条件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较为适当。劳动仲裁律师提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管辖之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却无权管辖劳动争议案件,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极为不利。第二,由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不统一,与法院的设置也不同,有许多市辖区尚未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甚至在某些直辖市只有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应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假如一个宁夏的建筑公司到北京承揽一工程,在北京当地招了工人进行劳动,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向何处申请仲裁呢?根据国务院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双方不在同一管辖区,应在工资关系所在地管辖,而工资关系所在地指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即宁夏公司的注册地,由宁夏当地仲裁委管辖。显然,按此规定对受伤害的劳动者来说,没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当然,劳动部后来有新的批复,《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及《劳动部关于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问题的复函》中又确定: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劳动部的批复上升不到法律的地位,而且是不
    2023-04-22
    3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地域管辖问题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2],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八规定: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21
    286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管辖原则详解: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
    2023-02-28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公司制法院如何管辖劳动争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 现在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管辖是如何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 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大概会如何处理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5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 如果遇到工业园区劳动争议,如何解决,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海口狮子岭工业园区地处秀英区,但直属海口市政府管辖,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住所地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工作地,用人单位住所地是指注册地。工业园区劳动者工作地是秀英区,用人单位注册地是海口市。工业园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由秀英区或者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
    • 法院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纠纷的管辖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3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的管辖地与劳动仲裁时的管辖地没有必然联系,诉讼阶段不是以劳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