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发一半工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2 12:32:19 145 人看过

一、公司只发一半工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只发一半工资的,劳动者是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够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发工资能够告他吗

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发工资能够告他,公司不发工资给职工,职工能够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公司拒绝发放工资给职工的,职工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还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三、几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单位在应当发工资的日期不发工资劳动者就能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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