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8:13:21 66 人看过

一、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罪犯明知道自己患有医学上认定的性病而又去从事违法的卖淫行为,导致他人也因此患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二、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以实际发生性病的传播要件。实际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嫖娼行为,有足以造成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性病患者。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严重性病具有明知仍卖淫嫖娼。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因而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施,仍然应认出具有本罪的故意,从而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健康权相关文章
  • 传播性病罪的认定程序
    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传播性病罪:第一、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的性病;第二、在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第三、在主观上,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第四、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传播性病罪的构成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3-07-01
    89人看过
  • 性病传播犯法吗
    刑事责任能力
    一、性病犯罪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客体要件传播性病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
    2023-04-07
    142人看过
  • 性病传播罪可以减刑吗?
    性病传播罪可以减刑吗?一、什么是传播发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二、性病传播罪可以减刑吗《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犯传播性病罪的犯罪份子内要符合刑法规定的判刑情形,就可以获得判刑的机会。三、传播性病罪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规定,
    2023-04-28
    367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与相关罪的界定
    本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有性病等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故意内容,有的是为了赚取钱财,有的是为了满意淫欲,有的也可能是以卖淫、嫖娼传播性病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则只是意图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
    2023-04-28
    461人看过
  • 浅谈传播性病罪罪名的准确性
    我国《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规定是为了严禁卖淫嫖娼,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的需要而作出。根据两高有关刑法分则罪名的规定,此款罪名被规定为传播性病罪。笔者认为,用传播性病罪来概括条文的罪状是不够准确的,它已超出了该条文罪状所涵盖的内容。笔者建议用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罪名来代替现有罪名。首先,从罪状对主体的要求来讲,罪状要求犯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卖淫、嫖娼者本人,其他人不能构成该罪主体,因此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能从直观上体现出主体的范围。而传播性病的行为人的范围除上述人员外,还包括其他具备上述条件患有严重性病的卖淫、嫖娼者以外的人,此范围比罪状所要求的主体范围广。其次,从罪状对主观方面的要求来讲,罪状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
    2023-04-25
    403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区别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的善良风尚。(2)客观要件不同。首先,行为的违法性内容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后者则不仅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且更主要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不得卖淫、膘娟的规定。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结果为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结果犯,必须以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引起其传播的严重危害的危害结果为必备构成要件;后者是行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传播或具有传播的危险均可构成该罪。(3)主观要件不同。前者是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危害结果持过失的心理态度;后者是故意,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直接目的虽常常不是要将性病传染给他人,但其对于造成性病的传播
    2023-04-25
    328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传播性病既遂罪是怎样量刑的传播性病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严重性病患者。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有严重性病患者的卖淫、嫖娼行为才构成犯罪。二、传播性病罪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
    2023-06-22
    79人看过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区分是什么
    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的善良风尚。2、客观要件不同。首先,行为的违法性内容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后者则不仅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且更主要地违反了关于不得卖淫、膘娟的规定。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结果为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结果犯,必须以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引起其传播的严重危害的危害结果为必备构成要件;后者是行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传播或具有传播的危险均可构成该罪。3、主观要件不同,前者是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危害结果持过失的心理态度;后者是故意,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直接目的虽常常不是要将性病传染给他人,但其对于造成性病的传播或者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危害结果显然是明知并且希望或放任的。4、主体要件
    2023-02-06
    413人看过
  • 认定传播性病罪注意什么事项
    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种。其中属于严重性病的性病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卖淫、嫖娼者只有患有严重性病,才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属于严重性病,也不能构成传播性病罪。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由于客观上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即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4、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行为人虽患有严重性病,也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
    2023-03-26
    122人看过
  • 性病传播罪的相关犯罪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2、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3、客观要件: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3-08-13
    312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
    2023-02-21
    246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即他人的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的卖淫嫖娼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故意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就构成犯罪。至于是否实际造成了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但为了达到某种动机或目的,仍向他人卖淫或嫖娼。即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
    2023-08-06
    109人看过
  • 传染性病的行为有哪些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要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2.侵犯的客体为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
    2023-04-12
    435人看过
  • 传播性病既遂罪是怎样量刑的
    传播性病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严重性病患者。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有严重性病患者的卖淫、嫖娼行为才构成犯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性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染,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性病的传播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摧残人体健康,而且危及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置他人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引起性病的大量传播,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社会危害严重
    2023-07-31
    9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权
    词条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

    #健康权
    相关咨询
    • 传播性病是传播性病的罪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的行为。(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二)必须实施了卖淫、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 这属于传播性病罪么?哪些是传播性病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不是我想打击你,你已经属于传播性病罪!首先你有以下几点罪行和证据! 1.你和对方在事后才和她说你曾经有过性病,这说明了你和对方隐瞒了你的危害。 2.对方也染上了性疾病,虽然在表面和你不是很像,但是已经构成了你在传播了性病毒。 你现在唯一做的就是,看看对方是否起诉你,如果要起诉你,你最好找位律师! 推翻楼上的说法:首先,他是在未告知对方自身有传播性疾病的情况下和对方发生性行为。所以也就是说他隐瞒了自
    •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如何证明传播性病罪的证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31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传播性病罪关于传播性病罪辩护句话的几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
      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假如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实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成立。
    • 传播性病犯罪定性的性病种类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 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即他人的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