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2:14:05 478 人看过

一、解析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例如支付报酬一方不支付金钱、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等。对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未履行合同如何起诉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书,如何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审查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是否属于诈欺行为
    一房二卖当事人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属于诈骗。诈骗的处罚标准: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直播打赏属于诈骗吗直播打赏是否属于诈骗,要看是否具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有的话即构成诈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4、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07-04
    394人看过
  •  欺诈行为概述:合同履行中的欺诈手段
    欺诈行为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严重问题,包括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和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些行为会误导消费者,损害他们的利益。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禁止欺诈行为,并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欺诈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例如在产品中掺杂杂质或虚构质量数据以欺骗消费者。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包括在商品上使用虚假或误导性标识,以误导消费者。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例如通过伪造合同或虚构合作关系来欺诈对方。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包括在广告中夸大产品或服务的优势,以误导消费者。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例如在销售商品时故意设置过高的价格,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欺诈行为对消费者的影响欺诈行为对消费者的影响非常严重。欺诈行为是指以欺骗、谎言或其他手段从他人那里非法地获
    2023-10-27
    34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属于期限吗,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属于期限吗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合同违约,而不是合同欺诈,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2024-01-20
    393人看过
  • 收取费用后未按承诺履行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诈骗罪的要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主观方面,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如果收钱时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即使事情没办好也不算诈骗。欠运费给不了算诈骗吗不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拖欠运费显然不属于这一行为,自然不算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2023-07-14
    162人看过
  • 老板拖欠工资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一、老板拖欠工资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拖欠工资一般不算诈骗。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拖欠工资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1.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2.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材料,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复印件
    2023-11-09
    84人看过
  • 借款属于欺诈行为吗
    法律综合知识
    借贷行为本身并不必然被判定为欺诈行径,然而在某些具体情境之下却有可能上升至欺诈层面。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蓄意捏造事实、掩盖真相,并且怀揣着非法占有的不良意图,使得贷款方因误解而作出了错误的信贷决策,这便有可能演变为一种借款欺诈事件。例如,借款人宣称其借款是为了某种合法的用途,然而实际上却是将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根本未曾考虑过偿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7-22
    81人看过
  • 论故意发错货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故意发错货属于诈骗,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骗感情算诈骗罪吗?骗感情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
    2023-07-08
    124人看过
  • 合同执行期到期后未履行是否属于违约
    一、合同执行期到期后未履行是否属于违约合同到期未能履行不构成违约。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但是,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二、合同的履行主体有哪些合同的履行主体有: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者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2.合同的债权或者债务依法进行转让的,则合同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
    2023-10-08
    376人看过
  • 能否以合同未履行为由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也可以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的必须有法定解除事由,比如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支付违约金后可否解除合同一、支付违约金后可否解除合同1、支付违约金后能否解除合同,通常需要具体情况决定:(1)支付违约金后可解除合同的,但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2)若双方无法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违约方只能通过向第三方申请调解,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
    2023-08-15
    486人看过
  • 履行合同中有欺瞒行为算诈骗吗
    单纯没有履行合同的不算诈骗。合同的履行是民法典规定的双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仅仅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还不是诈骗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4-26
    204人看过
  • 合同无法履行是否属于诈骗的范畴
    一、合同无法履行是否属于诈骗的范畴合同无法履行不一定属于诈骗的范畴,如果违约一方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合同的履行是民法典规定的双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仅仅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还不是诈骗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
    2024-04-03
    397人看过
  • 公摊面积的隐瞒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不构成。众所周知,建筑面积中肯定包含公摊面积,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不是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不是认购书必须记载的内容,在原告没有询问公摊面积的情况下,被告没有向其主动说明的义务,故被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至于公摊面积是否合理,则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开发商未告知公摊面积构成了欺诈行为吗开发商未告知公摊面积构成了欺诈行为。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
    2023-07-10
    469人看过
  • 饭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王律师:我看到临沂某饭店在广告宣传中称:如果在该饭店举办婚宴,该饭店将免费提供3辆高级花车、专业摄像并刻录DVD、专业主持人及卡拉OK包厢服务。我觉得很划算,于是便在该饭店订下10桌酒席,但在婚宴当天饭店只提供了1辆花车,其他当时广告中宣传的服务项目都没有。事后与饭店交涉,该饭店经理称这些承诺是单方行为,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并且拒绝赔偿。请问,该饭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王勇律师:如果饭店根本就不具备向消费者提供广告中各项服务的条件,而且也从未想通过其他途径比如租用他人花车等来兑现广告中的承诺,而只是在广告中故意夸大宣传,只是诱使消费者前来消费,那么该饭店属于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饭店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这时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该饭店赔偿因欠缺服务项目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要求饭店加倍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增加赔
    2023-06-07
    404人看过
  • 套路贷是否属于欺骗行为
    一、套路贷是否属于欺骗行为套路贷属于诈骗行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称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套路贷公安不受理怎么办套路贷公安不受理,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申请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
    2023-08-17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偷工减料行为是否属于欺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2
      偷工减料的行为属于欺诈。因为偷工减料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房金多卖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3
      1、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2、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构成诈骗罪。
    • 合同未实际履行是否属于管辖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 合同到期未履行是否属于违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5
      合同到期后,原合同义务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收取钱财未履行相应责任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06
      在某些情况下,接受相关款项但未履行承诺事项并不等同于诈骗行为,这类情况往往属于涉事双方之间的民事争议范畴。但是如果涉及人员以非法占有所图为根本目的,借由欺骗群众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物,则应视为构成诈骗罪行。此类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面临罚款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