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除合同,是适用级别管辖的。一般第一审的民事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解除合同纠纷的案件在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是重大涉外案件的,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一般地域管辖。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基层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是: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以下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为什么基层法院的法院管辖范围有区别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为: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的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以下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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