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何以形成垄断传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5:00 392 人看过

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指由于成本弱增性而导致独家垄断市场结构的经济部门,主要是指公用企业,往往是网络和基础设施产业。所谓公用企业是指邮政、电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为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或由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在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则将公用企业定义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公用事业或行业的经营者。

自然垄断是由产品特性决定的,其内在根据是规模经济原理。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的产出范围内,生产函数呈规模报酬递增状态,企业的规模越大,单位产品的成本就越低,由一个企业大规模生产要比几个小规模企业同时生产更有效率;而自然垄断是指一个企业生产一定数量产品的总成本,要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生产同样数量产品的总成本低。随着经营企业的数量增加而出现单位产品成本增加的效果。

公用企业的产品、服务往往要通过有线或无线电、管道、公路、铁道等网络来提供,网络建设耗资费时巨大,同样的网络难以重复建设以开展平行竞争,因而具有自然垄断特性。自然垄断使公用企业处于独占或寡头市场,加上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弹性小,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便会提高价格以谋取较大的利益,寡头企业则有合谋提价的倾向。所以,自19世纪末公用事业开始大规模发展以来,在其经营中长时期内不存在有效的竞争机制,反垄断法将它列入适用除外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用企业相关文章
  • 安徽集中整治公用企业垄断行为
    安徽省工商局日前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从本月起到10月底,我省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等突出问题。其中,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供水、供电、供气行业,重点整治的领域有: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3、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4、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5、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财产损失险、
    2023-06-05
    438人看过
  • 安徽集中整治公用企业垄断行为
    安徽省工商局日前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从本月起到10月底,我省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等突出问题。其中,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供水、供电、供气行业,重点整治的领域有: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3、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4、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5、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财产损失险、
    2023-03-03
    438人看过
  •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具体对策
    我国对于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具体对策有如下几点:1.公用产品供应的竞争化当前在公用企业经营领域内,许多行业还是实行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下,公用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划分,各个行业都是一个统一的垄断经营整体,行业内部各个功能单位垂直一体化经营,公用产品供应企业的生产根据计划而进行,忽略了市场的指导功能,同时这些生产计划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需求,因而往往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或者供给不足,压制了公用产品供应企业的生产潜力,使公用产品供应企业缺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的动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这种提供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式。唯一选择就是进行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将公用产品的提供企业推向市场,让它们在同等的条件下参与竞争,以期通过竞争增加活力,促进企业自发提高产品质量、完善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但只有非自然垄断业务从自然垄断业务中分离出来,才有实现这种产品提供模式的条件和实
    2023-06-07
    370人看过
  •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应侧重于以下两个方面:1.在适合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富效率的经济形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以往的反垄断理论认为,我国公用企业是自然垄断,以效率价值观之,不宜将其列为反垄断规制的对象。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其产品长期成本曲线下降,那么在这种行业内,由大企业独占市场比导入竞争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公用企业如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即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譬如,电力公司的产品是输送电力,由此必然要铺设输送网络,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一旦铺设完毕,通过网络输送更多的电力则不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边际成本趋向于零。如果在这些行业允许竞争,新的竞争者必然要对原有企业的设施进行重复投资,而这种投资一旦进入市场,便无法退出,由此必然引发新竞争者与原有企业
    2023-06-07
    264人看过
  • 垄断价格形成的原因
    垄断价格就是垄断组织在销售商品或购买生产资料时,凭借其垄断地位所规定的、旨在保证最大限度利润的市场价格。垄断价格的形成,并没有否定价值规律。原因在于:(1)垄断价格不可能完全脱离商品的价值,垄断组织也不可能任意提高或降低商品的价格。它的变化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受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制约。(2)垄断价格没有改变全社会商品价格总额和商品价值总额的一致性;垄断组织通过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获取的垄断利润,只是其他商品生产者所失去的价值部分。(3)垄断价格的确定和变化,归根到底仍然取决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的多少及其变化。因此,垄断价格只是改变了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只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新变化。
    2023-06-07
    360人看过
  •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职能分工的三定方案,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由商务部负责,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是三家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中人数最多的一家。一、什么是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三种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二、什么样的企业并购需向商务部申报审批?根据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
    2023-03-3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用企业就是指经营范围涉及公用事业的,比如水、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用企业也应当遵守《公司法》的规定,若是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所享有的独占地位是法律赋予的,因而具有合法性,但是如果具... 更多>

    #公用企业
    相关咨询
    • 行业垄断企业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4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
    • 垄断形成的原因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完全垄断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一个生产者的市场结构。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某一行业只有一家公司供应产品或服务。 与完全竞争相比,完全垄断也不存在有规律性的长期供给曲线,这是完全垄断形成的条件所决定的。 这种市场形成的原因在于: 第一,技术的原因。 第二,法律的原因。(如煤、电力、铁路等行业) 第三,自然垄断,厂商控制了生产某种产品必需的原料供给 第四,市场经济的原因
    • 行业垄断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行业垄断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的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如限定他人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他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 什么是行业垄断,行业垄断表现为哪些情形?什么是行业垄断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行业垄断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表现为: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
    • 企业垄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垄断行业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上垄断、一种是国家控制垄断。 像微-软2009年操作系统市场占有接近90%(全球)这是技术垄断 国家控制垄断像我国的烟草、电力。 咱们国家不是出来反垄断法嘛?不过貌似没什么用,虽然比欧美多了那么几章,但那边是普通法系,咱这边是大陆法系必须按条例办,只多几章是不够用的,其实判断垄断什么的,是领导意志的,如果领导非要你弄个类似的东西,你可以说几个,比如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