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22:17 260 人看过

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目标的风险增加的;

6、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终止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保险合同三要素是什么

(一)合同当事人

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二)合同关系人

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俗称保户,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直接损失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人或其它权利人;(2)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3)被保险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险中,只有父母才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1)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2)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3)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没有资格限制,受益人无需受民事行为能力或保险利益的限制;但是若投保者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三)合同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即保险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独立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现在: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一人;

(2)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的;

(3)保险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须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具有代理人资格。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收取劳务报酬的人。

3、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之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二、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时不能有哪些行为

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5)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被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023-08-05
    199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条件下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一)自然终止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生效后承保的风险消失;3、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完全灭失;4、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的程序将合同转让,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自转让之日起原有的法律效力不再存在。(二)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
    2023-03-29
    104人看过
  • 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一、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
    2023-05-05
    308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内容有哪些,终止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终止的内容有:1.明确协议终止的具体合同,由什么时候哪一方跟哪一方签订的合同,建议列入协议书附件中。2.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不可抗力或者是双方情绪发生变化,履行合同已经不必要。3.终止合同造成的具体损失。4.终止合同损失的赔偿数额方式及期限。5.违约责任。6.生效条件。二、合同的终止情形是什么合同的终止情形是:1.合同已经履行;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3.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5.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合同解除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三、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
    2023-06-27
    19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1、直接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解除合同的协议。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通常是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此时保险合同也随之而终止,所以也叫自然终止;保险合同解除时,原有合同并未履行完毕,期限也未届满,而是将正在生效的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其效力。3、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存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业务的,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有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或者说是合同的中止,两者虽然读音相同,但是产生原因和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什么?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
    2023-08-13
    347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流程领取流程是: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
    2023-08-12
    143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
    2023-06-27
    141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三、财产保险合同解
    2023-05-06
    58人看过
  • 终止保险合同的原因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
    2023-06-09
    453人看过
  • 合同终止原因有哪些有哪些情形
    合同终止原因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涉及的权利义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合同涉及的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原因。一、租房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租房合同终止,如果是因正常的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履行退房手续、无须补偿。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约定解除的七种情形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如果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
    2023-02-24
    38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哪几种情况
    一、保险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哪几种情况(一)保险合同的自然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即刻终止的情况。(二)保险合同的义务履行而终止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履行了赔付保险金的全部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三)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灭失或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四)保险合同效力中途丧失而终止。(五)解除保险合同而终止。二、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的区别1、涵盖范围大小不同。保险责任终止是针对某一项具体责任的终止,而保险合同含有多个保险责任,比如终身重疾保险中,就常有身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和高残保险责任等多项责任。2、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投保旅游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因昏迷、败血性休克在医院死亡。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医疗、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责任终止。在该案例中,被保险人身故,赔付之后保险责任即终止,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那么在没有身故的赔付案
    2023-06-16
    98人看过
  • 居民保险的终止办法有哪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
    2023-07-11
    187人看过
  • 南昌终止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情形
    南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29
    98人看过
  • 大连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29
    2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有人知道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几种情况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事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 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4
      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 (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 (2)恶意的重复保险。 (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
    • 旅游保险合同在什么情形下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
      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 一,则旅游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 2、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3、保险合同通过协商或者通过法定解除的方式已经被解除。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
    • 保险合同终止的三种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6
      1、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等形式。
    • 工伤保险终止哪些情形下被裁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一、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