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13:46 373 人看过

离婚赔偿的性质并没有准确的定义,到目前为止,主要是主张两种情况,一部分是主张侵权责任,另一部分是主张违约责任,所以,对离婚赔偿的性质并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一、工程合同已签甲方违约怎么办

甲方违约的,乙方可以主张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选择何种责任方式,由非违约方根据合同性质来自行选择。如果甲方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预期违约,乙方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甲方的违约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违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受损害方主张违约责任的,则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加害人仅需承担过错责任,受损害方对此的举证责任明显加大,这不利于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即受损害方在违约之诉中,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责任。

三、婚外情分手后钱要退吗

一般不能。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婚外情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的,我国法律只支持离婚精神损失赔偿。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婚外情可以请求的离婚赔偿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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