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职务?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是一种最常见的企业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还有一些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医院、学校等。由此可见,法人是组织而不是个人,将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称为“法人”是错误的。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它与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所以有时会混称。在公司企业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总经理或者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确的,而通常情况下被称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对于法人代表,经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企业法人中的其他成员也可称作法人代表,从而进行对外交往。但是,必须认识到,这类法人代表决不是法定代表人,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
在我国什么叫损害公司利益
334人看过
-
在我国公司法人一定要在公司任职吗
481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叫公共安全罪
403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叫单方面监护人
84人看过
-
在公司的组成当中什么叫公司法人?
277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叫登记离婚?
142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公司在公司的什么叫关联企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往往籍助于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实质上的控制而形成。关联企业的特质(一)关联企业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二)关联企业是由多种联系纽带连结而成的企业群
-
在我国,什么叫担保人脱保?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6担保人脱保,是指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
公司叫我辞职,我该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我公司有个员工没有签订合同,在我公司工作2年期间一直给他上着保险。最近他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之后又辞职了,可是又不来公司办理退职手续,公司应该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佛山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张律师:未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对方辞职后与公司无关了不需要理他。孙律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方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相关知识自动离职手续如何走离职周期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
-
-
小产权房屋在我国什么叫法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91、通常说的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常见的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2、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以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小产权房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