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1:50:12 381 人看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留置权可以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是否被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4、确定房屋租赁是否已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非法查封;

3、权属有争议的;

4、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出租人资格不合法,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5、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权利。

三、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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