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明日期是否属于伪造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03:24 287 人看过

修改欠条日期算伪造证据,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负什么责任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负的责任是:个人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法院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向法院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属于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三、虚假诉讼10万判多少年

虚假诉讼10万,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10万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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