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职务作品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1:02:48 69 人看过

特殊职务作品构成要件是: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方法四: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一、职务发明的特征

1、作者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这是职务作品与委托创作作品的主要差别。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广义理解,包括借调人员、临时招聘人员以及兼职人员,但是不包括临时为了完成某作品而缔结的非劳动关系的人员。”依照劳动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权利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福利或工作条件;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遵守该单位的劳动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

2、作品的创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其单位性质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

这种规定与其他国家的立法所采用的方式相比,缺乏明确性。各国立法中比较通行的一种方式是将职务作品范围界定为:“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创作的作品”或“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创作的作品”。这种规定指明了职务作品的创作与劳动合同的密切关系,有利于明确职务作品的范围。

3、判定职务作品的根据是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务范围。雇佣方与作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作品的使用权,如果雇佣方对职务作品不能享有任何权利,劳动合同的订立就会丧失意义。故此,各国法律均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做出专门规定,平衡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作品相关文章
  • 特殊职务作品单位是否享有署名权
    一、特殊职务作品单位是否享有署名权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所以特殊职务作品,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而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
    2023-06-17
    459人看过
  • 自首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成立特殊自首,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符合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特殊自首的客观要件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可以看出,特殊自首的实质条件存在以下问题:1、“司法机关”的外延。司法机关一般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但特殊自首中的司
    2023-07-18
    335人看过
  • 特殊型职务作品的界定归属是怎么样的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界定依据是什么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在著作权归属、法律责任、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护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必须予以区分。1、著作权归属不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产品为某人所支配,就产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并不因为为特定人所
    2023-03-01
    291人看过
  • 特殊作业有什么特殊要求
    (1)电气作业(2)锅炉加煤机(3)压力容器作业(4)起重机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7)煤矿井下瓦斯检测(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和发动机操作(10)建筑安装
    2023-05-07
    239人看过
  • 职务作品构成条件有哪些?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方法四: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一、职务作品可以领稿费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
    2023-04-05
    253人看过
  • 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吗?
    一、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吗?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职务作品可以是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式。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特征:(1)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二、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须是图纸作品或者计算机软件,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意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若单位与作者签订合同约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由于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当然有效。2、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情形:除上述由单位享有著作权
    2023-04-16
    423人看过
  • 特殊动产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
    2023-06-26
    303人看过
  • 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有几种
    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有两种,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特殊职务作品仅仅是指以下两种作品(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其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为创作专门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资料。(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一、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二、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
    2023-03-01
    153人看过
  •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是什么,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是: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行为人虽不具备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仍要承担民事责任。二、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2.须有客
    2023-06-07
    229人看过
  • 构成职务作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职务作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方法四: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二、职务发明的特征1、作者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职务作品与委托创作作品的主要差别。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023-04-29
    333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1、创作作品的公民与所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2、创作完成作品是公民的工作任务,即属于公民在该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判断是否属于职务作品需要考虑下列因素:第一,作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都属于与单位缔结劳动关系的员工。第二,作者创作作品是为了完成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此外,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不影响是否为职务作品的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
    2023-05-07
    157人看过
  • 毒品犯罪构成特殊累犯吗
    毒品犯罪不是特殊累犯。一、国内贩毒如何量刑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毒品的种类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09
    431人看过
  • 特殊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特殊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有:1、必须是三人以上,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具有一定的稳定性;3、有一定的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4、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此,犯罪集团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
    2023-07-16
    412人看过
  • 法律是否规定职务工作可以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
    1、法律是否规定了职务工作可以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职务工作可以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职务工作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两类:(1)作者是本单位职工;(二)作者是本单位的职工;(二)作者的创作工作是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三)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本单位或者他人意志的体现,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符合下列要求的,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一)本作品的创作主要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二)由本单位负责。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工作属于特殊工作。2.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是什么1.一般事务性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具体来说:(1)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2)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优先权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内。超出范围的,未经许可属于侵权。(三)作品完成后2年内,未经单位许可,作者
    2023-05-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作品人身权保护期限为永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 更多>

    #职务作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殊累犯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特殊累犯的特殊构成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
    • 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指的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是可以根据业务的需求要求员工进行职务创作的,在进行职务创作时也是会利用到企业的物质条件,所以职务作品的虽然属于当事人所有,但是其法人或者组织也是可以优先使用职务作品的。
    • 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1、一般职务作品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
    • 一般构成要件有哪些,特殊累犯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刑法第65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一、一般累犯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
    •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具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