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辩论的原则适用阶段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34:57 455 人看过

一、辩论原则概述

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所谓辩论,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

辩论原则是辩论式诉讼结构的必然要件。其意义在于,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辩驳,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解决纠纷。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真正成为诉讼主体。

二、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的适用阶段

辩论原则之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审判程序过程中,即贯穿于从当事人起诉到诉讼终结的整个过程。

三、辩论原则的内容

辩论原则的具体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从,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请求,就有权收集、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说明理

由,论证自己提出的请求的正当性,同时反驳对方请求。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毫无疑问是辩论原则体现最明显的阶段,但是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并不局限于这一阶段。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定的形式展开辩论。

2、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前者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有没有在法定期间内不能起诉的情况等;后者则是指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关的问题,

如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及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免责事由等。实体方面的问题往往是辩论的焦点。除了事实问题外,如何适用法律也可以成为辩论的内容。但无论涉及哪一方面的内容,辩论都应围绕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对正确处理纠纷有意义的问题进行。

3、辩论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主要采取言词辩论的形式。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则是书面形式的辩论。至于辩论的方式,否认、抗辩和反诉都可以看成是辩论的手段。

4、辩论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遵循的准则,应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同时,只有在法庭上经过辩论的事实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才能作为裁判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一、辩论原则的定义1、所谓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则通过辩论查明案件事实。2、德国的法学家肯纳认为:辩论一般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并且经过辩论才可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一项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实,就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法院不主动调查,即使调查了而不经当事人提出仍不能做为判决的依据。英美法系国家了多采用此观点。二、辩论原则的内容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即当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对诉讼请求有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权利。有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和答辩的权利。当事人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可见,辩论原则所指的辩论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仅指当事人在开放审理
    2023-04-03
    112人看过
  • 疑罪从无原则在刑事诉讼阶段的适用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的差异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缺陷。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侦查阶段对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未做明确规定,能否适用、如何适用需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前后逻辑关系进行推理而得出。(一)审判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典型概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这也是在审判阶段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表现。从无即是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对成立犯罪具有专属的认定权,反
    2023-04-22
    2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平等原则和辩论原则关系是?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平等原则和辩论原则关系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遵循。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原则:(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行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就具体案件的审判来说,各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独立。3、审判人员独立。(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以事实为根据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作出裁判之前将相关的事实调查清楚。2、以法律为准绳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不管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还是作裁定或决定,均应依法进
    2023-04-19
    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具体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使用的重要原则有以下几方面:1、调解原则。调解原则贯穿于审批程序的始终,无论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还是在再审程序中,也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都可以使用调解原则。当然,在执行程序中是不能调解的。2、辩论原则。辩论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辩论的内容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辩论原则也是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始终。辩论原则要求: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和依据;法院应将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法院只能就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提出的证据进行调查。3、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程序权利。辩论主义和处分主义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法官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法官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案件进行裁判。4、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
    2023-04-21
    1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之辩论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前提。(一)辩论的内容1、辩论的主体是指抗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2、主要在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3、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和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二)辩论原则要注意以下两点1、除了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辩论以外,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也可以围绕某一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及证明作用进行辩论;2、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有平等、充分的辩论机会。(三)辩论原则的精神是赋予双方平等的直接的对抗手段,通过双方充分陈述已方理由,反驳对方主张,使法官兼听则明,形成自己最合乎事实和法律的正确判断。
    2023-04-25
    1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公平原则;2、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辩论原则;4、处分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检查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信,恪守承诺;5、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涉外行政诉讼的普遍原则是什么?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如下:1、对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如果对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
    2023-04-05
    313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30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既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有其他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类似制度可作比较。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都有再审期间的例外规定。例如,德国、日本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未经合法代理的,即使已经超过了再审期间,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这一再审事由申请再审。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中第200条的规定是对于哪些情节可以适用再审。可以说,《民
    • 民事诉讼原则的辩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05
      有着缺陷,但是也在不断的发展和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判模式是职权主义的模式,也就是说法官主导这民事诉讼的进程,并不是有控辩双方自由发挥,而民事诉讼辩论是在法官主导下的辩论,辩论双方只有在有限的自由内进行充分的辩论。
    • 民事诉讼法辩论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6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 (二)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三)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 (四)经当事人辩论所形
    • 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活动阶段的流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4
      民事诉讼辩护流程是: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