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约束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10:48 153 人看过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的约束措施有:如果其被取保候审的,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等。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多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至七日内,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为七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实施拘传行动针对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和拘传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传唤是在侦查活动中讯问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依法采用的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诉讼方法。拘传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没有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案接受审讯的,强制其到案的措施。这种强制的措施包括使用戒具。因为使用这种方法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涉及他的人身权利问题,因此拘传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
    2023-07-06
    344人看过
  • 对违法嫌疑人约束措施的期限和监督方式
    一、对违法嫌疑人约束措施的期限和监督方式1、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被约束人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二、实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前提条件在强制医疗程序语境下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被实施的对象必须是实施了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是经鉴定确认的,也可以是正在进行鉴定的。(2)该精神病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必须加以限定且达到需要刑法惩罚的标准。涉案精神病人实施的暴力行为仅限定于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且其行为必须达到了刑法惩罚的标准,才能对其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若精神病人实施的暴力行为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类型,或者暴力行为没有达到刑法惩罚标准的,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办理。(3)必须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
    2023-04-20
    284人看过
  • 公安冻结恐怖活动嫌疑人财产,冻结书载明什么内容
    一、公安冻结恐怖活动嫌疑人财产,冻结书载明什么内容1、作出冻结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恐怖活动嫌疑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恐怖活动嫌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冻结的账号和数额;(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二、法院冻结财产的规定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
    2023-06-16
    207人看过
  • 对恐怖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
    对恐怖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
    2023-04-03
    97人看过
  • 恐怖活动罪量刑的辅助措施有哪些?
    帮助恐怖活动罪的量刑如下: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个人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恐怖活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培训招聘,运送人员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资助恐怖活动罪的认定资助恐怖活动罪应满足两个条件:(1)所提供的资金、物资和其他帮的对象必须是实施恐怖活动的组织或者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否则不构成本罪;(2)有自愿无偿提供资金、物资、其他帮助和为其提供筹集资金、物资的客观行为。(3)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的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可以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可以是无国籍公民,其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助长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
    2023-07-02
    58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嫌疑人的构成
    1.主体。侦查是具有特定主体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活动,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2.对象。侦查只能针对刑事犯罪案件,没有刑事案件,就没有侦查活动,这些刑事犯罪是指除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犯罪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3.中介。侦查中介是指联结侦查主体和侦查对象的侦查行为,即指侦查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式,包括公开的和秘密的两种手段,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些手段和方式同一般性的调查工作是有原则区别的。4.依据。侦查是查破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5.侦查的目的。侦查的目的,就是通过侦查破案,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一、监视居住是否需要保证金?监视居住是否需要保证金的,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
    2023-03-13
    20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办案流程
    (一)受理案件1、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2、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3、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4、对于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予以立案,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5、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
    2023-06-01
    44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恐怖活动罪如何被公安机关处理?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危害公共安全案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2023-07-02
    324人看过
  •  检察院退查后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 素 材 核 心 内 容 : 第 一 次 补 充 侦 查 起 诉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人
    2023-09-15
    2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家属电话是否合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案件调查中,公安机关可以监控电话以获取家属的电话号码,但需要确保这些号码与案件本身有关联。根据宪法第四十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但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时,公安机关可以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如此,但我们还是需要确保家属的电话号码是否与案件本身有关联。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根据条来看,虽然法律有保护公民隐私的规定,但当国家安全或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时,公安机关可以监控电话。 能 否 监 控 侦 查 犯 罪 嫌 疑 人 家 属 电 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
    2023-09-12
    152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约束性措施有什么规定
    一、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约束性措施有什么规定1、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约束性措施的规定如下:(1)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不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采取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认为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未采取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四十二条二、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公安机
    2023-11-28
    32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条件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1-11-28
    260人看过
  • 起诉前,公安调查嫌疑犯关多久
    刑事诉讼办案期限我们的法律当中只有侦查羁押期限,没有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也没有审判羁押期限;换句话说只有侦查阶段有最长关押时间,到了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就没有这个限定了,到了检察院、法院没有羁押期限,但是有办案期限(检察院必须在一个半月之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在几个月之内审完),这个办案期限就是他最长可关押的时间;所以我们提到羁押期限仅指侦查(上图红框内时间),后面到办案期限就合二为一了。起诉前,公安机关要把犯罪嫌疑人关多久有两个行为可以导致羁押:一、拘留;二、逮捕。拘留最长37天,侦查羁押期限不算拘留后的这37天,只有逮捕以后才是侦查羁押,拘留这个时间白关了,不算在这个期限内,所以下面这个最长的时间还要加上37天才是他最长被关押的时间。起诉前,公安机关要把犯罪嫌疑人关多久只要家属拿到了逮捕通知书,就可以算时间了:2个月一般来说,一旦被逮捕普通的期限都是2个月,因为要大量搜集证据,那2个月时
    2023-04-28
    384人看过
  • 约束恐怖分子的规定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补充说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约束性警械的特性是什么约束性警械是如警绳、镣铐等。警械是警察履行职责时依法所使用的专门器械,是保障警察履行职责的一种基本装备。约束性警械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只包含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并不包括约束性警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
    2023-07-04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约束对恐怖分子的措施有那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警械约束,带回公安机关讯问,走法律程序直到判刑
    •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2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6
      犯罪嫌疑人不必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条件。所以,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 实施恐怖活动罪算恐怖犯罪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关于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律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