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51:13 450 人看过

担保人的义务是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应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代偿后有没有抵押权

担保人代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不能取得主合同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见证人要负法律责任

见证人要负法律责任,但是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作为证人的责任,而不是保证人的责任,因此对债务人的债务赔偿不负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人能否要求担保人返还欠款?

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在投保中有哪些义务呢
    投保须知1、确定保险人合法身分,避免上当受骗。当有人叩门拜访或推销保险时,您有权要求其出示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证件。2、熟知保险责任,切莫盲目投保。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险种层出不穷,对于寻常百姓来讲,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险品种犹如雾里看花,甚至有些人就是反复读过几遍保险条款也不知所云。因此,您在投保前一定要请业务员认真、详细地为您讲解保险条款的特点及保险责任,并做到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特别是免除规定完全了解。每个险种的适应对象以及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都是有区别的,每个险种的保额限定和险种保费水平以及给付金额水平亦不尽相同。因此,当你想投保时,务必搞清楚,选择您认为最为适宜的险种进行投保,以免投保后又觉不“合身”,再找业务员办理退保,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苦恼。与此同时,您还要对所购买的险种的除外责任,以及出险后如何索赔等事项一一了解清楚,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营销员在介
    2023-04-30
    172人看过
  •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呢?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法定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接受监督义务)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告知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召回制度的法律基础)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
    2023-06-07
    326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的义务: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是的付款清偿义务。票据债权人和付款人的责任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2、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3)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
    2023-07-19
    109人看过
  • 公司债务担保的担保义务涉及哪些方面?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担保责任有哪些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
    2023-08-08
    171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做担保贷款的担保人呢?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那么,有哪些人可作为担保贷款中的担保人呢贷款担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此外,以下三类人不能进行担保:1、夫妻之间不能互相担保;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担保;3、离退休人员。贷款担保流程: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
    2023-02-22
    290人看过
  •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有何义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2023-03-07
    493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反担保人承担义务有哪些规定
    反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是指,当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其合法权益如果收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对其进行补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具体有: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2、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的利息。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另外,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是不能用于反担保的。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应当是强制性条款而不是任意性条款。所以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反担保人,行使权利的前提都是要先承担责任。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人即取得向债务人求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即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主债务人也就是主合同关系
    2023-08-06
    326人看过
  • 标的物法定质量担保义务有哪些
    一、标的物法定质量担保义务有哪些大陆法要求出卖人保证他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质量瑕疵。所谓质量暇疵,是指标的物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者通用质量规格的缺陷,或者影响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如德国民法典和台湾民法典都规定,物之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之危险移转于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于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二、标的物种类的划分是怎样的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
    2023-06-15
    89人看过
  • 重情义为弟弟担保,担保人有义务代债务人还债么
    丁大是家中的老大,年幼时家庭贫困,没有上学,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几乎不识字。丁大作为大哥,对弟弟丁二非常疼爱,几乎是有求必应。在哥哥呵护下长大的丁二,非常懒惰,年近30也没有一分正当的职业。为此丁大十分着急。2012年11月,丁二找到丁大,说自己想要开一家服装店,但是没有资金,需要向银行借款,希望哥哥能给担保。丁大觉得弟弟确实该有个工作,便爽口答应了。2012年12月18日,丁二想银行借款10万元,丁大为其担保。期限为1年。起先的几个月里,丁二的生意还算不错,但是没过多久,丁二懒惰的本性显露出来,对店里的生意也不关心,不到一年的时间,服装店便关门歇业了,银行的催款电话让丁二十分反感,索性换了电话,跑到了外地躲了起来。丁大对这一切并不知情。2014年5月,丁大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银行将两兄弟告上了法庭,又气又恼的丁大找丁二询问,却发现弟弟的店早已关门,人也不见了踪影。担保人有义务代债务人还债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依《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其转移。所以,在一般情形下,交付标的物即可转移物的所有权。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因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特别的手续,出卖人应依约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的登记等有关的过户手续,
    2023-03-03
    102人看过
  • 借新还旧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吗
    借新还旧担任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一、违规放贷罪如何认定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表现在: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
    2023-06-27
    169人看过
  • 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有哪些规定,保管人的义务
    一、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有哪些规定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的规定即《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保管人的义务保管人有如下义务: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
    2023-06-28
    305人看过
  • 赡养义务都包括哪些义务呢
    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要给付赡养费、生活上要给予照顾、精神上要关心而且妥善安排住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一、赡养费的给付内容有哪些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赡养义务的内容包含,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二、子女什么时候应该给老人
    2023-03-20
    51人看过
  • 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又有哪些
    (一)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二)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四)不得向不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五)不得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七)告知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八)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023-06-15
    5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
      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
    • 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不履行义务有什么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3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后果为会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甚至会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了仍不履行责任的,则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日常消费。
    • 债权人担保时承担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担保债权人的义务亦可称为主债权人的义务或担保权人的义务,它是指当担保人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侵害债权的行为[14]负有积极行为和监督的义务。债权人对此义务的违反,在影响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不得因为其债权由于附有担保,而对债务人所为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无动于衷。当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债务人采取转移财产、不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违规使用借贷资金等不正当行为而
    • 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哪些人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0
      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在起诉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只起诉担保人。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执行;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即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 国际贸易合同谁来担保,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7
      国际贸易合同谁来担保,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的问题,回答如下 权利担保可以概括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1,所有权担保: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2,知识产权担保:卖方所音乐会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果买方接受货物后,任何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