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第八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2:20:53 267 人看过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点评】:事业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对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可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有例外。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点评】:08年1月1日前依法订立的合同可继续履行,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典型体现,但是,却也可成为用人单位08年1月1日后违法行为的免死金牌。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点评】:事实劳动关系,将于2008年2月1日宣告死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点评】: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分别计算,再合并相加。

【提示】

1、大量的人员属于存续的劳动合同,对这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是焦点问题。此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分两段计算:

①本法实施以后,是否应该支付?根据本法规定确定,但其工作年限从08年元月1日起计算;支付标准也按照本法规定计算;

②此类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08年元月1日以前的规定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按照以前的规定(主要是95年481号文件)确认,如果按以前的规定不应该支付就不支付;如果应该支付,其工作年限计算到07年12月31日,支付标准也按照以前的规定核定。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个人12个月平均工资,其口径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核定,即包括所有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项内容。

3、07年12月3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问题,主要按照1994年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针对特殊问题的辅助文件有《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1994年2月7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1994年7月14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199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年2月1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7年5月7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7年10月10日)等。

4、国家关于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底线,对于非国有单位超标准的经济补偿应该是允许的(HP、IBM等外资公司是按照N+6或N+7补偿,联想曾给予N+3的补偿,百度2006年7月10日是N+1的补偿);国有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对于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平均工资三倍的高收入者,应按照三倍封顶,并最多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补偿,低于三倍的劳动者没有此类限制。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一)贪污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二)挪用公款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
    2023-08-12
    2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六章(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法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
    2023-06-05
    137人看过
  • 新广告法全文第三章——广告活动
    第三章广告活动第二十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第二十二条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第二十三条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第二十四条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二)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五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
    2023-04-30
    339人看过
  • 新劳动法如何规定三八妇女节
    在三八妇女节这一天,如果是工作日的,对妇女放假半天。根据新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此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在2000年2月12日答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这个文件从侧面否定了三八节仍然工作员工的加班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国务院决定也作出相应的修订。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是: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2023-05-01
    54人看过
  • 劳动法解析: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保障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什么是最低工资?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9/5)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排除在外。最低工资的具体规定见《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
    2023-06-10
    3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背景与探讨
    理解本条应当注意: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订立的是口头合同,也是违法的;三是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之订立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超过一年不定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适用本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2、
    2023-07-18
    163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
    2023-06-09
    39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的八大提醒
    北京祥琦劳动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左祥琦先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劳动者注意新规定所带来的八大问区。提醒一:劳动者随意跳槽不行了《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跳槽前30天应告之企业,但现在仍存在着员工想走就走,以致给企业经营造成被动的现象。新出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不给违反规定的个人转档案,不给转走保险关系,不给新单位出具证明等,这就对随意跳槽行为带来了约束。提醒二:对于特殊员工离职通知期还可延长约定针对一些企业发现掌握企业机密的员工跳槽后泄密的现象,为维护企业的利益,新《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提醒
    2023-06-10
    427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
    2023-06-09
    1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2023-06-05
    87人看过
  • 劳动法解析: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1)什么是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9/5)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本条中的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是指政府指定的经营综合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社会团体的代表。(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7/6)第十二条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
    2023-06-06
    157人看过
  • 证券法学习——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
    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第一百七十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第一百七十一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五)法律、行
    2023-04-24
    245人看过
  • 新刑法规定的主刑第五十八条
    刑法全文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则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发生新刑法全文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解释】本条是关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和在主刑执行期间对罪犯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附加剥夺政
    2023-05-01
    363人看过
  •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投资设立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第617条规定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为了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自营劳务派遣的规定,《实施条例》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首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其所属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就所属单位而言,一般可以理解为雇主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包括:(1)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直属单位、分支机构或代表处(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次,进一步明确了“不设立”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出资或合伙方式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因此,根据本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以出资、合伙形式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不
    2023-05-07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六十八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八
    • 新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八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聘任、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的专业工作人员。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在调解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 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有什么专项经济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是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
    •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
      (生产管理)已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生产者不得擅自更改定型技术参数。生产者擅自更改定型技术参数的,市经信委应当及时将相应产品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 劳动法第四部新旧对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2
      提问者是个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有一部,没有新旧之分。4楼也是个法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阵胡说。楼主可能得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如何理解。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