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对土地有继承权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9:20:07 354 人看过

人死后对土地是没有继承权的。土地实行公有制,不是全民所有,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没有个人所有的土地。因为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是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也就没有土地继承权。

一、民法典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买卖

不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权力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是具有特殊型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房屋却属于个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农村的宅基地只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个人未曾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个人只拥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的使用权。而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子女对房屋拥有继承权。

三、农村宅基地继子是否有权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继子没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村民个人不能继承。继子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虽然平等,但农村宅基地根本不能成为公民的遗产,也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放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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