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公证遗嘱被公证机关撤销后其法律后果相当于遗嘱未公证,对合法有效的未公证遗嘱应依法予以保护。
[案情]
2000年9月,山东省夏津县夏津镇蒋寨村村民蒋*元(男)与夏津镇朱仓村村民赵*英(女)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2003年10月27日,赵*英与蒋*元办理公证遗嘱:“蒋寨村家中房宅一处、土木结构北房两间和院内所有树木,夫妻两人有一人去世后,前者留给后者,其他人无权干涉,任何人不得争执纠纷。”2003年11月10日蒋*元去世,其丧事由其弟蒋*元在蒋寨村主持操办。蒋*元的“夏集用(2001)字第012230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也由夏津县**公司负责人从赵*英手中取走后交给蒋*元。2003年12月18日,蒋*元将蒋*元位于蒋寨村的宅基地以7000元价格转让给本村村民赵*达,并签订了证明协议。之后,赵*达经村委会批准又建成新房。因此,赵*英依据公证遗嘱,将蒋*元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
[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蒋*元将蒋*元位于蒋寨村的北房两间恢复原状,集体土地使用证返还给原告赵*英。
一审宣判后,被告蒋*元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为侵权案件,赵*英主张蒋*元侵犯其财产所有权,首先应当提供其财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据。一审时赵*英提供夏津县公证处第079号公证书,足以证明其对争议的财产具有所有权,但二审中,蒋*元提交了夏津县公证处(2004)夏证撤字第1号撤销公证决定书,赵*英再主张对争议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已无任何依据,赵*英在不能证明争议的财产归其所有的情况下,主张蒋*元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二审判决:一、撤销夏津县人民法院[2004]夏民一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赵*英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后,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进入再审程序。
-
遗嘱赠与受赠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
241人看过
-
受遗赠人是接受遗嘱的人吗
232人看过
-
受遗赠人未表示接受的遗赠是否还有效
271人看过
-
受遗赠人代书遗嘱有效吗
422人看过
-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方式
58人看过
-
受遗赠的遗赠受遗赠人应该负什么义务
287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受赠人可以撤销遗赠赠与合同吗受赠人可以撤销遗产赠与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2在发生以下情形时,遗产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1、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予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予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予人以法定撤销权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赠予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予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
-
拒绝接受遗赠后还能撤销遗赠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1放弃遗赠后不可以撤销。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始时即丧失受遗赠权,其所受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则不能撤回。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可以采取明示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者法院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作出。两个月期满的受遗赠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
-
受赠人可以撤销遗产赠与合同吗受赠人可以撤销遗产赠与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在发生以下情形时,遗产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1、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予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予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予人以法定撤销权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赠予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予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
-
受遗赠人是否可放弃接受遗赠四川在线咨询 2021-01-22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
-
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永远享有受遗赠权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7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不代表永远享有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