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盲人犯罪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
《刑法》中盲人犯罪后必须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盲人犯罪是指丧失视觉的人构成的犯罪。
丧失视觉的人即盲人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后天丧失视觉可以是由疾病、伤害、用药不当等原因造成。中国刑法基于盲人因视觉丧失而往往影响其责任能力的实际情况,对盲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规定了与聋哑人犯罪相同的刑事责任原则,即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原则上作为限制责任能力人犯罪看待,一般要减轻其刑事责任,予以从宽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极少数责任能力完备且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犯罪盲人,才可以不予以从宽处罚。
《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怎样处理聋哑盲人犯罪?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三、违法和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违法不等于犯罪。
1、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一般从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范围、手段和后果这几个方面具体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如盗窃罪以数额大小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调必须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罪则一般导致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2、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从客观方面来看,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违法则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3、认定的机关不同。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决定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违法则可以由公安、工商、税务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加以认定。
4、法律后果不同。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而违法行为则要接受行政处罚。
所以说,《刑法》中盲人犯罪后是必须负刑事责任的,因为盲人犯罪后是没有什么免除赔偿责任条款的。也就是说盲人在犯罪之后被免除刑事处罚,并不能代表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因此,犯罪分子不能有侥幸心理。
-
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量刑
425人看过
-
不负刑事责任的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57人看过
-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是否免除刑事责任?
221人看过
-
盲人犯罪可以不受刑罚处罚吗
205人看过
-
犯罪完成后多久不负刑事责任
62人看过
-
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有案底要负刑事责任吗
428人看过
-
-
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量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0对于聋哑人和盲人犯罪,原则上大多数情况下应该从宽处罚;只有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责任力完全的聋哑人,盲人才能考虑不从宽处罚;对于不仅责任能力齐全,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聋哑人和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
-
犯了罪的聋哑人或盲人应如何负刑事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但是,考虑到盲人或者聋哑人毕竟有生理缺陷,其中许多人因生理上的障碍不仅会使他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也会给他们接受教育带来不便,影响对事物的理解和对是非的判断,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可以轻于正常人。 但由于具有上述生理缺陷的人实施犯罪的情节,造成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具有的生理缺陷等具体情况不同,处罚的轻重程度也应不同,因此,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
-
犯罪负刑事责任吗,可以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一、醉酒犯罪负刑事责任吗根据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程度的不同,可将刑事责任能力作不同的分类,对于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反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介于二者之间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这种分类,结合前文所述醉酒类型,理性醉酒犯罪因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自然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病理性醉酒犯罪是由于行为人饮酒引起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这已经超出
-
犯罪以后有精神病的犯人不用负刑事责任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为了确立以精神疾病为根据的辩护理由,必须明确证明,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当时是处在因精神病所导致的缺乏理智的状态,以致不能理解他所实施的行为的本质和特性 对于第2点各国刑法的规定大致有四种模式。 (1)对自己行为的性质的辨认。 (2)对自己行为的辨认。 (3)对外界事物的辨认。 (4)不予限定。 我国的刑法把辨认界定为“辨认自己行为”。 一般认为,辨认能力首先是指对行为物理性质的认识。行为的物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