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8:01:16 272 人看过

居间合同也就是中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居间合同纠纷诉讼中附送的司法文书,证据目录内容包括标题、案号、案由、被告人姓名,证据序号、种类、名称、数量、特征、来源、现存情况、备注等内容。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要注意的是:

1、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

3、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签居间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签居间合同可能会导致与居间人支付报酬的纠纷。

1、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

2、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离,如果服务的对象拒绝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居间服务的存在和居间的费用是多少。

所以,不签订居间合同,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居间人都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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