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42:03 437 人看过

一、中小微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薄弱

当前,随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但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且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把握不准。

二、《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1、将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全文共225字,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2、提出了八个必须、八个严禁,分别是:

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3、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三、安全监管总局为实施《八条规定》将会不定期抽查

《八项规定》出台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集中宣讲,并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到用人单位抽查落实情况,对违反《八条规定》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和责令关闭等处罚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多管齐下预防职业病危害
    2008年度厦门市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2人,检出职业禁忌人数41人,2002年到2008年全市新增职业病人数15人,职业病新增病人数及职业禁忌人数控制较为平稳。职业病危害也是企业和各相关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和防范的问题,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就非常重视企业职业病的防范工作。这里是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一个打磨车间,佩戴着防尘口罩的工人们正埋头作业。然而,在这里我们几乎看不到什么粉尘。太-古方面介绍说,他们在固定式打磨机旁新增了一套吸尘装置,可以消除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大为降低。除此之外,太-古还新购进自吸式打磨机,取代了普通打磨机,帮助员工远离粉尘污染。喷漆也是太-古的员工们常要接触的一道工序,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员工免受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侵害,太-古在为员工配备全套防护器具、设置循环水抽风过滤系统的基础上,还在与专业公司联合设计机库喷漆废气收集
    2023-05-03
    59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政策
    根据该法的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有哪些权益《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有:1、接受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
    2023-07-05
    88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之——物理性职业病的危害及其特点
    在工作环境中,与劳动者健康密切相关的物理性因素包括噪声、震动、电磁辐射(如X射线、伽马射线、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微波和射频辐射等)、异常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气压等),这些工作场所常见的物理因素中,除了例如激光类因素是由人工产生之外,其他因素在自然界中均有存在。然而,每一种物理因素都具有特定的物理参数,在生产活动中常常需要严格控制这些因素在人体能够承受的参数范围内,而作业场所中的物理因素一般有明确的来源,所以,在遵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短时间内接触这些物理因素是安全的。但是,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多方面原因,这些物理因素难免会对从业者造成或多或少的危害,甚至产生潜在职业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与物理因素相关的职业病大致有以下几类:一、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二、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爆震聋三、其他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
    2023-03-03
    164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
    2023-04-12
    331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
    一、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二、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由谁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
    2023-04-12
    448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是如何定义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
    2023-03-02
    54人看过
  • 解读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新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解读。为保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的公正、准确,新施行的《规定》在指标监测方法上吸收了当前最新的科技成果。明确了防治范围、标准和措施赵铁锤说,《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煤矿企业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它既明确了煤矿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也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在职业危害监管监察中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在防治范围上,《规定》明确了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中毒等四种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要求,明确了每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标准、测定方法和具体措施,体现了全面防治。矿井须建完善防尘洒水系统依照新施行的《规定》,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按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职业危害事故、较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特别重大
    2023-06-05
    146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的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一、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什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二、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2023-04-30
    209人看过
  • 建材行业职业病危害
    建材工业生产的建筑材料主要有水泥、砖瓦、玻璃、陶瓷、耐火材料、石棉制品、油毡、腻子、涂料等等,生产中危害最大的是二氧化硅粉尘和石棉、水泥、滑石等硅酸盐粉尘所致的尘肺。1、生产性粉尘:硅酸盐水泥是最常用的一种水泥,此外还有快硬水泥、高强水泥、耐酸水泥、白水泥等,其原料为石灰石、粘土、矿渣、石膏等,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的不同以及防尘设施尚不完善等原因,可以产生大量的粉尘。耐火材料、砖瓦、陶瓷、玻璃等的生产,在粉碎、过筛、配料、研磨等工序,均可产生粉尘。长期接触这些粉尘可以导致劳动者尘肺病,其中硅尘(含二氧化硅的粉尘)是矽肺病的主要原因,石棉粉尘的影响则更为复杂,除引起石棉肺外,已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AIRC)确认可致肺癌。2、有毒气体:水泥、砖瓦等在高温煅烧的过程中可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等气体,通风不好时,常可因逸出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水泥和石灰石遇水时,生成氢氧化钙等碱性
    2023-05-03
    320人看过
  • 职业病的“防”比“治”更重要
    在备受关注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中,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1月10日《成都日报》)《职业病目录》扩容,不仅体现了职业病防治的与时俱进,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企业员工的人性化关怀,劳动者维权将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实际上,此刻我们更应检讨一下这项职业病防治的执行效果。一项公共政策执行范围的拓展,必须建立在执行给力,并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之上。全国人大最新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鉴定、监管等环节,规定的很明确,以及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方面,也有实质性突破,但问题是,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相关企业,防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对职业病的防治或不愿执行,或执行不力,正是现阶段职业病的病灶。这个病灶不铲除,职业病就会在各个薄弱环节蔓延开来,从而让职业病难以做到标本兼治
    2023-06-05
    188人看过
  • 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知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人身安全的概念也在不断的扩展,不局限于看得见的条件(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一些看不见的气体、温度、噪音、粉尘、射线等在威胁人们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最近国家发布了两个重要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加强安全管理、搞好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一、什麽叫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人类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
    2023-05-03
    57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病认定时间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一年内申请。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
    2023-03-17
    227人看过
  • 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行业举例:参见粉尘类石棉尘。(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2、行业举例:染料制造业:酸性染料合成、硫化染料合成、胺类中间体合成(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2、行业举例:参见化学物质类苯。(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2、行业举例:(1)化学农药制造业:其他除草剂合成(2)有机化工原料制造业:醚类合成(3)塑料制造业:离子交换树脂合成(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2、行业举例:参见化学物质类砷。(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2、行业举例:参见化学物质类氯乙烯。(七)焦炉工人肺
    2023-05-03
    110人看过
  • 企业应把职业病危害写入劳动合同
    81岁的邓德敬老人躺在病床上已经6年了,从1984年确诊得了矽肺病起,他就成了住院部的常客。记者昨天跟随南京市总工会的慰问队来到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山医院,像邓德敬老人这样的职业病患者这儿仅病房就有400多人。年轻时根本就不懂,常年累月干下来等到退休了才发现得了这种根本治不好的职业病。邓德敬现在已经把医院当成了家,发病时呼吸不畅生不如死,他只能依靠医院的治疗减轻痛苦。金山医院党支部书记张小俊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南京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累计达50万人次厂仅该院累计诊断的职业病人数就达6600多人,其中尘肺5800多人、中毒700多人、其他138人,已死亡的职业病人有600多人。现在这儿的职业病门诊每年约7000余人次,住院400余人,受理职业病诊断340多人,每年新发诊断职业病近300入。职业病一般都是治不好的,从这些年的统计数据看,南京新兴的工业企业不断增多,有害作业的工种、岗
    2023-04-22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什么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2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
    • 职业病危害防治预案的条例是哪些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对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
    • 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条例中关于职业病危害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4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地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
    •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报告的规定是哪些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6
      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 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3
      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