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诉讼费用的标准应该统一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04:37 156 人看过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实施以来,作为公司清算(指普通而非破产类,下同)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上产生分歧,一般认为,此类案件应以财产性案件交纳案件受理费较为妥当。然而对收费标准又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一、应当按照提起诉讼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出资额作为收费标准;二、应按照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总额作为收费标准;三、应按照公司总资产额作为收费标准同时比照破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专业人士认为,以上意见都不尽完善:公司清算是对整个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清算,若按提起诉讼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出资额的比例作为收费标准,无疑是与《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精神不符合;如果经清算的公司的总资产大于注册资本金,按注册资本金的总额作为收费标准与人民法院为此所付出的人力、物力严重不符合,而如果经清算的公司的总资产大于注册资本金,则情况将反过来,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此外,公司清算并不等于破产清算。公司清算并不一定会导致破产清算,在公司清算过程中若发现资不抵债,才演变成破产清算,因此,按第三种意见来也不完全合理。

目前,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没有统一的计费标准,各地的作法也不尽相同。因此,专业人士建议应尽早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公司清算诉讼费的问题,维护法的权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申请公司清算的诉讼费可以退吗
    申请公司清算的诉讼费一般不会退,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清算的,不涉及到财产,所以人民法院按每件50元至100元收取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
    2023-03-30
    456人看过
  • 法院介入公司清算时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首先,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条件。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启动。法律制度设计应当鼓励、引导股东自觉清算,要让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自觉履行清算义务。法院介入只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作用,股东陷入僵局无法开展自觉的公司清算事务,公司股东可申请法院介入公司清算。其次,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程序性质。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究竟属于诉讼程序还是非诉程序,必须首先予以明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是申请,并非起诉,要解决的并非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类似于公司破产程序的启动和强制实施。因此,法院介入公司清算应作为非诉程序,如债权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无需诉讼,只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即可。第三,明确申请公司清算案件的立案受理与具体承办。法律或司法解释应当明确法定的清算期限,如果已超过清算
    2023-06-09
    6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程序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清算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公司破产清算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开始后,一方面安抚员工的情绪,减少员工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快清点公司的资产,并且最好另外聘请保安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看管。3.清算委员会在接管被清算企业后,首先要接管该企业的所有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物品;4.免税、保税进口物品处置问题:4.1如果出售给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首先要到审批机关办理批准手续,然后到海关办理结转手续;4.2如果是出售给其他国内企业,应该经海关同意,并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补税;4.3如果外方投资者想把进口的货物退运出境,也需要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可以退回境外。5.在清算程
    2023-06-06
    171人看过
  • 解散和清算股份制公司的问题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是自行清算,特殊条件下才进行强制清算,进行清算的原因是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出现公司僵局或者被行政处罚。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是因为企业资不抵债。2、清算重点不同。3、清算启动程序不同。股份制公司的债务如何清算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
    2023-07-07
    284人看过
  • 赡养费的统一标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关于赡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
    2023-07-07
    448人看过
  • 法院清算公司收费标准
    一、法院清算公司收费标准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实施以来,作为公司清算(指普通而非破产类)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上产生分歧,一般认为,此类案件应以财产性案件交纳案件受理费较为妥当。然而对收费标准又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应当按照提起诉讼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出资额作为收费标准;应按照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总额作为收费标准;应按照公司总资产额作为收费标准同时比照破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二、公司清算是什么意思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个系统工作,在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侵权行为理论吸纳进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2023-06-15
    322人看过
  •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问题
    一注册资本为5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但大股东(投资45万)操纵清算,其他两个小股东未能参加。清算结果为亏损29万,但大股东以亏算为名,占有剩余的21万,不返还小股东部分投资。请问,具体的诉讼程序如何走?适格的被告是谁?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清算。告大股东。对大股东占有剩余的21万,应以大股东为被告,有其他两个小股东要求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返回其中应得部分.如果对清算结果本身有异议,则另当别论.你可以告大股东侵犯了你们参与公司清算事务的权利,并要求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返还你们应得的部分,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比较复杂,建议面谈。上海有上海的规定。以大股东为被告。起诉大股东。大股东为被告起诉大股东。起诉大股东.以大股东为被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
    2023-06-09
    288人看过
  • 公司诉讼解散的效力问题
    解散公司诉讼应具备如下的条件:1、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股东可否提出解散之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
    2023-03-02
    330人看过
  • 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问题
    1、关于受害人一方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起诉后,保险公司应当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共同被告以及受害人一方不起诉保险公司时,法院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法定的赔偿义务。关于保险公司应作为第三人还是共同被告的问题,目前理论上仍有争议。立足保障我市法院的执法统一,与会人员主导意见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指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损害的,受害人一方(包括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时受到损害的一方)应当起诉致害机动车一方(包括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时致对方损害的一方)及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如受害人一方仅起诉致害机动车一方,致害机动车一方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应当予以追加。如果受害人一方起诉时没有列保险公司为被告,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受害人一方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
    2023-02-22
    383人看过
  • 卖假货的处罚标准是否应该统一?
    销售假货是刑法规定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卖假货投诉哪个部门1、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卖假货投诉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有关于消费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当我们的消费者,在生活中碰到了有人制造或者是售卖假冒伪劣的商品或产品的情况的话,消费者是可以直接拔打我国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的,投诉电话的号码为“12315
    2023-07-04
    340人看过
  • 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
    申请解散的公司,法律机构会进行仔细的审查流程,对于那些以非法理由做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办理,因为这实际是对待公司资产以及个人资产不被侵吞的具体举措,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防范和补充,起到了最重要的作用,所以该解释是最据解释性的规定。一、具体规定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
    2023-05-22
    59人看过
  • 涉及解散公司的诉讼问题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解散事由依《公司法》第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6)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有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
    2023-07-20
    291人看过
  • 公司僵局诉讼问题
    1、公司僵局诉讼系指由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或尖锐矛盾导致公司出现运营障碍,陷入僵局,股东提起的退出或解散公司之诉。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公司股东僵局和董事僵局两种。2、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法律地位问题。有观点认为,应将公司列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因为,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实质上是为了变更其与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的法律关系,故此类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解散公司之诉系针对公司提起。为使公司解散之诉不损及其他股东利益,通过司法调解方式将原告股东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达到既解决公司僵局、又保证公司继续存续的目的,在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时,可同时将其他有关股东作为第三人,有利于法院审理中通过调解解决各方之间的争端。3、关于判决解散公司的法律后果问题。有观点认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后,也仅仅产生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法律后果,即法院并不当然组织公司清算。公司应当按照公司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应该由谁来出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用先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法院审理判决后,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一、案件受理费应该由谁承担案件受理费首先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支持,另一部分被驳回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配。败诉的一方有多名当事人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或所判决承担的责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适用简易程序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依据如下: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
    2023-03-19
    5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公司清算问题是否参加诉讼有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除清算时,清算组侵犯了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公司清算时的清算费用应该如何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1
      公司清算时要支付的费用有清算费用;应缴纳的税款;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债务。其中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审计费、公告费、办公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 公司注销后的清算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
      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 律师诉讼清算公司的费用是怎么算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5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关于企业的清算公司规范清算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清算分为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 1、非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2、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