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申请如何备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55:33 132 人看过

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权限委托的,应当在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同时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可以吗?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

二、行政诉讼委托权限有什么要求

行政诉讼委托权限的要求:

一、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

三、非产权人能卖房吗

非产权人在一般情形下不可卖房。但是如果获得产权人的授权,则可以卖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如何准备行政裁决申请材料?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被拆迁人不服行政裁决的处理被拆迁人如认为拆迁行政裁决不公,可针对拆迁行政裁决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拆迁而引起的对建设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延期、行政拆迁裁决等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占到了行政诉讼受案的相当比例。上述行政诉讼基本是因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而引发的,而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被拆迁人仅通过起诉拆迁许可等与拆迁相关的行政行为而想达到提高补偿标准的目的往往难以达成。但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仍然会做一定的协调工作,如果被拆迁人的利益诉求合理合法,司法机关也会尽量促使双方利益达到均衡,形成一致,使问题通过协调的方
    2023-07-05
    169人看过
  • 行政处罚金额较大如何申请减轻
    一、行政处罚金额较大如何申请减轻减轻行政处罚无需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要被处罚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设定形式有哪些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也并不自然地就享有行政处罚权。而非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第一,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某一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这种形式是设定行政处罚主体的主要形式。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治安行政处罚权授予公安机关。第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非行政机关对某项具体事务享有行政处罚权。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
    2023-06-06
    222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如何处理交通违章处罚?
    提起申请复议,当事人需要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并携带公安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如果当事人无法前往,还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代理授权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收取滞纳金。所以车主在收到交通罚单对处罚有异议并提起复议的时候,一定要先缴纳违法罚款,否则会被收取滞纳金,而复议成功后罚款会被退回。交通违章处罚什么时候出来汽车违章后一般3~7天收到违章短信,具体如下:按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7天就能查询到或者是收到短信通知的,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1、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2、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
    2023-07-03
    4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卷案由如何构成
    一、行政处罚案卷案由如何构成行政处罚的案卷材料,包括: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证据材料;决定文书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第二百六十一条行政案件的案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二)证据材料;(三)决定文书;(四)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书。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
    2023-04-22
    465人看过
  • 行政、民事案件如何申请执行?
    (一)执行案件受案范围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及行政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3、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5、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6、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7、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申请执行人的义务申请人须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三)被执行人的义务1、必须按时到庭;2、必须如实申报财产状况;3、必须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四)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
    2023-06-06
    128人看过
  • 行政权行政处罚立案标准如何规定?
    行政处罚立案标准如下: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它部门移交及违法嫌疑人主动交代等;这里的“违法行为”不是指已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行为,只要求简单的符合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即可,包括有明确的涉嫌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及初步的证据资料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应理解为首先违法行为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地域管辖范围、职权管辖范围、级别管辖范围;其次,对该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证属实,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制裁后果(即有违则,有相应的法则)。总结起来,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立案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的第一个步骤,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
    2023-06-15
    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刑事案件罚款如何处理
    一、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刑事案件罚款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判处
    2023-04-18
    176人看过
  • 行政案件作伪证如何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二、律师的伪造证据是什么罪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伪造证据的,可能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条件有哪些?辩
    2023-02-14
    327人看过
  • 如何申诉错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错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有错误如何更正一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二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
    2023-07-05
    42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应备案多长时间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但对备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当天或者隔天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一、行人违规怎么交罚款行人违规的是需要缴纳罚款的,现场进行处罚的罚款,一般是20元以下的,开罚单和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违法行为以及处罚依据,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如果
    2023-04-04
    16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如何分配
    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如何分配行政处罚案件提行政起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二、行政诉讼判决后,原告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个要求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本是一致的,并且在获取新证据时,原告依靠自身能力无能为力的,下面几种情况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1)由国家机关保存得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对
    2023-04-18
    107人看过
  • 如何书写行政处罚行为的案由
    行政处罚一案多个案案由,按一个案号立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规定: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审查原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的有效性确认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有效,是检察机关审查审判机关的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首要问题。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检察机关要判定审判机关确认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性是否正确,就必须把握上述四个条件。(一)审查行政机关是否有处罚权,是否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行政机关并不都具有行政处罚权,只有一部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具有行政处罚权
    2023-07-02
    189人看过
  • 如何提高减轻行政处罚申请的成功率?
    减轻行政处罚无需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要被处罚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2、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3、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5、责令停产
    2023-07-07
    371人看过
  • 当场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备案
    一、当场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但对备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当天或者隔天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公定力;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产生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
    2023-04-30
    6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如何备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省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 行政处罚瑕疵如何申请补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6
      行政处罚决定书瑕疵可以补正,但是具体应该怎么补正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文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处罚机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文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
    • 2022年如何申请减轻行政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减轻行政处罚无需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要被处罚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如何写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6
      减轻行政处罚无需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要被处罚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如何申请办理行政处罚复核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12
      依据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的,为复议。复议多半用在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满,而复核则不然,多半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且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机关之间也采取复核,比如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比如: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