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正当竞争会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5:52:31 315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政府部门妨碍公平的行为,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采用贿赂手的段推销商品,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首先是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特别适用,对于信息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六种主要的责任: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其次是行政责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对确认侵权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2)根据情况处以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3)处理侵权物品。对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二、公司发布虚假宣传会怎么处罚

公司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加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店名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XX**天酒家,住所地北京市XX区XX路2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市XX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X区XX大泥湾XX附中。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XX凤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X区XX庄路X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石XX,男,北京市XX凤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石X军,男,北京市XX凤餐饮有限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XX,女,北京市XX凤餐饮有限公司监事。一、案情XX**天酒家、XX鸟管理公司诉称:1、石XX、石X军、吴XX原为我方管理人员,2002年1月在未与我方作任何协商,亦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利用其在任职期间形成的便利条件及研究成果,私自成立XX凤餐饮公司。上述人员及XX凤餐饮公司未经我方同意使用了我方的客户名单及研发的菜肴,侵犯了我方的商业秘密。2、XX凤餐饮公司向就餐客人讲述损害我方形象的语言,并向记者提供
    2022-11-22
    49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规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什么特征
    1.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食品安全法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侵权性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性,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或者可能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守法的经营者蒙受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其他经营者”应当做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实际的经营者也包括潜在的经营者。另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虚假广告与欺骗性有奖销售等。3.危害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直接或者间接的损
    2023-03-02
    151人看过
  • 经营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
    一是民事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监督检查部门还可以根据其行为的严重性程度不同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三是刑事责任。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须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经营者集中纠纷【释义】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管辖】对于经营者集中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或者合同纠纷案件确定地域管辖。对于经营者集中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也没
    2023-07-03
    248人看过
  •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3、刑事责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制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
    2023-06-08
    322人看过
  • 鉴别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技巧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区分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无竞争或竞争程度低;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不同的手段: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和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试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可见,我国立法明确地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界定为经营者。然而在执法和司法的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却存在着很多争议。究其原因在于对经营者的内涵和外延见仁见智,看法不一,使得许多实质上违背
    2023-07-15
    217人看过
  • 非同一行业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不构成。经典案例:江苏省南通市的何-氏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选择其装修服务,在当地媒体和南通首届整装团购节上的宣传单中打出“原价2800的科勒马桶,特价抢购599元”。而打出的这则广告引起了南通一家鼎好厨卫用品公司的不满,**公司认为,其系**卫浴产品在南通地区唯一授权销售商,何-氏公司通过广告形式宣传原价2800元的科勒坐便器以599元销售,属于低于价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判定,何-氏为装饰设计、施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厨房用品、卫生洁具等销售,两者并非同一行业。虽然何-氏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亦销售与**公司相同的商品,但两者的客户和消费群体不尽相同,应当不会产生因为何-氏公司的行为而使**公司在销售**卫生洁具的市场中难以继续经营或被排挤出市场的情形。此外,何-氏公司制作的宣传广告明确载明:原价2800元科勒马桶,何-氏补贴价:599元!表明其系为推广装修
    2023-12-04
    212人看过
  • 哪些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以下四种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一、商品侵权要怎么处理?一般工商局抓到的就是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
    2023-03-19
    320人看过
  • 不公平竞争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
    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各种虚假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出虚假陈述、解释或承诺,或者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造成用户或消费者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行业竞争对手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使用广告和其他方法的产品目的和原产地。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但是,各种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者扰乱人们的听觉,听觉,都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者直接误导用户和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造成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导致公平竞争秩序混乱,《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3.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秘密给予公司相关人员财产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为争取交易机会而可能影响交易的交易对手或其他相关人员。商业贿赂的形式很多。在中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以折扣、佣金、咨询费
    2023-05-07
    478人看过
  • 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侵权行为人并须赔偿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损失。
    2023-06-08
    368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 [以案说法]域名、网页也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果两个网站不仅名称接近,域名近似,而且基本构架、版块设置甚至部分论坛的名称都非常相似,你会不会因此上错网?国内最大社区网站之一——19楼空间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网站拷贝事件。1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在互联网界广受关注的网络域名侵权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19楼空间的经营者都快传媒胜诉,网络李鬼必须停止侵权,注销域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19lo.com由都市快报创建于2001年,因办公地点在杭州日报大楼19楼而命名为19楼空间,曾用域名19floor.net。经过7年发展,已发展成为注册用户220万、日均发帖35万的大型社区网站。而以www.19floor.com为域名的19楼论坛,则是在2005年下半年才在互联网上出现,目前日均发帖在5000左右。它的出现给部分19楼网友带来了极大困扰——经常摸错门,登录不上去,还以为自己忘了密码,折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走错地方了。2007
    2023-04-24
    439人看过
  • 竞业期间入职竞争单位构成违约被判承担责任
    签定了竞业限制协议,却在跳糟后进入同类业务公司工作,原公司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解除与新公司的劳动合同。日前,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先生依法支付违约金。董先生在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曾经约定,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设立、开展或参与涉及化工或石油化工行业的离心泵和轴流泵领域的活动,也不得参加任何与公司活动相竞争或相近的业务、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为其工作,或为其提供经济支持或咨询建议,该义务适用于整个中国区域。2009年9月4日,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签订备忘录一份,再次对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明确,并明确了董先生在两年内,可每月获竞业限制补偿金875元。董先生离职后,跳糟至与原公司有相同业务的新公司,原公司认为其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去年5月25日,原公司提请仲裁,要求确认董先生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董先生立即与新
    2023-06-09
    382人看过
  • 使用网上留言竟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案件中,两家公司中的一家作为一种互联网网友留言点评的公司,专门以收集网友的留言来作为营业渠道,而另一家公司在工作时则选取了很多属于前一家公司的网友留言。后来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两家公司是同行竞争关系,因后者的原因给前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后一家公司则因为擅自使用他人收集的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竞争过程中利用虚假、欺诈等违法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在遇到不正当竞争时该怎么应对?1、一方面要搜集对方不正当竞争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要与对方沟通,通知对方停止该违法行为。2、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举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对该违法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3、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本公司所受经济损失。4、规范公司经营,树立公司品牌观念,合法使用法律保护伞。需注意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1、影响交易的第三方也可以成为商业贿赂的对象;2、将他人已注册商标或
    2023-06-09
    371人看过
  • 侵犯外观专利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一、侵犯外观专利构成不正当竞争吗这个,要是你侵犯了别人的产品外观专利,那可得小心点儿,因为法律规定,你得赔人家钱呢!具体怎么赔呢?首先要看人家实际损失是多少;如果实在算不出来,就看你从中赚了多少好处吧。如果这也不行,那就参考人家这个专利能收的许可使用费,然后按照合适的比例来计算。但是这个损失、获利还有许可证费用都搞不定怎么办呢?那就看法官怎么判了。他会根据你这个专利的性质,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因素,给你一个大概范围在1万到100万之间的赔偿金额。当然,这个赔偿金额里还要包含人家为了阻止你侵权而花掉的那部分钱。《专利法》第五十六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
    2024-07-04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不正当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以下是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问题的具体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进行垄断经营。主要是指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进行权力经营。主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
    • 怎么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构成要件 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为经营者,包括合法、非法经营的经营者。 2、客观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主观上有过错。
    •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承担哪些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如下: 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串通损标进行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哪些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