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2:20:16 429 人看过

实践中,为了正确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了如下解释:

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2、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一、公司会计侵占职工的钱是犯罪吗

会计掌管着公司的资金和财务凭证,但是如果借助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侵吞企业财产。既违背职业道德,更严重的犯罪。具体定罪如下文:

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如经理将应为本单位的财产收人转到个人帐户或者私自送给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人不人帐,据为己有等。利用职务的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本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非以公司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第二款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即本款所列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职务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定罪处罚方式包括:共同犯罪按单位犯罪处理,单位中国家人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定罪处罚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作用,那么将按照共同犯罪的原则进行定罪处罚。具体如下:1、单位中国家人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二是以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具体如下:1、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2、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定罪处罚方式的相关知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定罪处罚方式的相关知识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2023-10-23
    324人看过
  • 农村贪污职务犯罪与职务侵占罪法条竞合该如何处理
    一、农村贪污职务犯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关系刑法法条中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在刑法上,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或者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这就导致了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法条竞合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一般来说,特别法条的适用,以行为符合普通法条为前提,因为特别法条的要素不仅完全包含普通法条的要素,而且通过特别要素的增加,或者概念要素的特殊化,缩小了犯罪构成的范围。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狭义的"种",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广义的"属";前者是下位概念,后者是上位概念。因此,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必然包含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特别法条往往只是重点描
    2023-06-03
    137人看过
  • 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
    我们认为,分赃数额说忽略了主犯的刑事责任,实践中难以施行,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可能起了主要作用,但是分赃数额较少或没有分赃,在共同犯罪既遂、但尚未分赃的情况下,以及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分赃数额说都无法贯彻执行。而犯罪总额说的缺陷,一是对各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和地位不加区别,特别是对多次共同犯罪,行为人参加次数有多有少,一律按照犯罪总额计算,有违罪责自负原则之嫌;二是与刑法总则规定相抵触。《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对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里采取的显然是参与说而不是总额说我们赞同参与数额说。即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应只对自己参与的犯罪数额,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也与《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相一致。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
    2023-06-03
    446人看过
  • 职务侵占案件中的入罪问题
    职务侵占的入罪数额为5000元到1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是公司员工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公司的财物利用非法手段占为已有的违法行为。如果侵占数额达到5000元到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则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被没收财产。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制未曾发作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2023-07-01
    153人看过
  • 怎么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1、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体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1)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从事公务的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2023-03-31
    492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量刑问题探析
    对共同贪污中的从犯和情节并非严重的主犯如何处罚,存在分歧。主要有分别说与统一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应以个人所得数额为基准适用法定刑,后者认为应一律以共同贪污的总数额作为确定其刑事责任和基准而适用法定刑,然后再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量刑。从刑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分别说应当更符合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刑法分则条款规定已经明文确定了以个人所得数额科处刑罚。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2023-06-11
    268人看过
  •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犯罪和职务侵占共同犯罪都是怎样的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并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领导犯罪集团的组织和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2023-08-08
    45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审判中如何确定罪与非罪?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职务侵占罪数额6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占用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属于巨额的起点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占有且数额较大的,定义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规定,在数额较大上,可以在'5000-20000元'的幅度内选择,具体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如发达区数额较大
    2023-07-04
    358人看过
  • 怎么对贪污罪认定,如何认定贪污犯罪?
    一、如何认定贪污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
    2023-06-25
    12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定罪问题研究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认定职务侵占罪中的共犯情节有:两名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或者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17
    489人看过
  • 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
    一、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二、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一)区分罪与非罪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
    2023-04-28
    43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本质差异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有何区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两罪最大的区别。犯罪主体的不同直接导致所犯罪名的不同。第二,两罪量刑不同,后罪较前罪的量刑严重,贪污罪最高刑可达死刑,而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第三,犯罪行为不同,前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后罪是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骗取或侵吞国有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
    2023-07-12
    42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二、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
    2023-06-03
    217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职务侵占罪的定性
    2000年6月以前,在刑法理论界,就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分别定罪说。该说认为应根据主体的不同身份分别定罪,即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定贪污罪,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定职务侵占罪。(2)主犯决定说。该说认为应以主犯的身份来确定共同犯罪的罪名,主犯构成何罪,对于其他共同犯罪人也以何罪处罚。(3)实行犯决定说。该说认为应根据实行犯的犯罪性质来确定共犯的犯罪性质。(4)区别对待说。该说认为如果共同犯罪的实施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的,应定贪污罪。如果共同犯罪行为仅仅是利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的职务之便的,应定职务侵占罪。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并于2000年7月8日施行,依照该《解释》规定:(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
    2023-04-25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侵占罪共犯的认定问题,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认定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1关于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问题的探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由法条我们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职务侵占罪是较为典型的身份犯①。与多数身份犯的规定一样,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规定也只限于单独犯罪而言,因此,对于职务侵占罪单独犯罪的定罪量刑是比较明确的。但身份犯一旦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问题就变得复杂了②。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2、非国有
    • 轻微贪污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6
      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与其罪是否存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