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哪些情况可追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6 13:53:25 183 人看过

一、担保人哪些情况可追债

担保人在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情况下可追债。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在哪些情况下担保无效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未获得监护人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

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在现实生活中,总共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聪明无比,脑洞大开能通过签订担保合同获利。

这些人通常都是利用担保合同的漏洞,在并没有真实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段签订担保合同,骗取债权人钱财。

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可起诉债务人吗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八条明确了此处所称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包括债权人因出借款项取得的抵押权。

因此,混合担保中,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代债务人清偿款项后,可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并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地追讨债务?
    要想合法地讨回债务,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且要制造或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要想合法地讨回债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2.必须有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3.必须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且要制造或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哪些证据能证明债务关系?要确定是否存在债务关系,需要考虑多种证据。首先,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还款通知或债务承诺函等文件可以证明债务关系。其次,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追讨函或起诉状等文件也可以证明债务关系。此外,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债务人无法按照承诺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例如,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债务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
    2023-11-11
    466人看过
  •  在债务人被欺骗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担保责任存在风险,需谨慎对待。担保人需确保被担保人无欺诈行为,否则需承担担保责任。如被担保人成功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仍然存在。债权人未受到诈骗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欺骗行为导致担保人实际承担责任,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担保人如果被债务人欺骗,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被担保人(债务人)成功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那么担保责任仍然存在。只要债权人没有受到诈骗,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如果债务人的欺骗行为导致担保人实际承担了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 担 保 人 需 承 担 责 任 吗 ?在抵押合同中,担保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如果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
    2023-10-06
    452人看过
  • 股东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追加承担债务责任
    一、股东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追加承担债务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吊销公司后对股东的法律影响有哪些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三、公司的股东会是否有解散公司的
    2023-08-31
    498人看过
  • 六种情况下担保人可免责;七种情况担保人不需承担责任
    1.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3)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6)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2.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责任免除的例外情形:(1)政策性破产企业债务被核销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最高额保证中,单笔交易的效力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3)商业银行在贷后检查报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4)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人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与原保证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证责任;(6)保证人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不涉及
    2023-07-19
    41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受牵连?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规定如下:一是担保人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三是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四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五是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担责以下情况,担保人不担责: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全
    2023-07-04
    38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
    民间借贷担保人在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但是没有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对转移部分的债务免责。担保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一、债务人转移债务是否需要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需要保证人的同意。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对转让部分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保证担保可以转让吗1.一般情况下,保证担保中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通知保证人后,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生效。2.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
    2023-04-11
    457人看过
  • 债务人不接受反担保的情况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一、反担保的意义是什么1、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2、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3、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二、反担保的作用是什么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
    2023-06-19
    368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关系?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担保?
    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
    2023-07-19
    448人看过
  • 民法典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哪些情况能够免责
    一、民法典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哪些情况能够免责民法典规定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免责的情况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纠纷担保人提起诉讼的时效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4-02-15
    348人看过
  • 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
    一、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2024-01-27
    365人看过
  •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追偿哪些财产
    一、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追偿哪些财产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向债务人追偿替其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吗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
    2024-02-04
    205人看过
  • 反担保成立情况有哪些
    反担保成立情况有以下:1、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办理。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一、如何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双方签署反担保协议,然后一起去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就可以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因此,保证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在提供了反担保人后,仍觉得没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其实无
    2023-04-10
    114人看过
  •  保险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用于追偿?
    这段文字讲述保险公司追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相关要求及限制。保险公司需满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已实际支付保险费、且侵权人符合法定情形(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或服用精神药品后驾车、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追偿范围受到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及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限制。首先,保险公司要在追偿过程中满足以下要求: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公司已经实际向受害人支付了保险费。3、仅限于以下三种法定情形:(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仍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2)醉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3)驾驶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赔偿金额为限。确定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范围后,追偿范围还应受到以下限制:1。受到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2、限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
    2023-09-06
    365人看过
  • 担保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消灭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须向相对人作出,但无须任何人同意;(4)担保物因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消灭;(5)混同。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人成为同一个人的,担保物权消灭;(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一、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吗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
    2023-06-29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可追债的情形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担保人在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情况下可追债。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 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对追偿的情况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已移交检察院,这个情况是发生在法院判决你承担连带责任之前还是之后r如果这个是发生在你这个案子之前,就没什么办法了,如果是发生在你这个案子之后,你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中止执行。r还有就是,你代为偿还了债务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
    • 债权人放弃担保人债务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人放弃担保人债务的规定如下: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 担保人的债务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偿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8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
    • 被担保债权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债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