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的案件可以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4 23:47:13 61 人看过

一、法院在审理的案件可以查吗

对于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我们均能够通过检索方式予以查证。

由于审判流程的高度公开化,相关信息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查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审判过程中绝大部分案件都是以公开形式进行的,但针对刑事案件以及可能涉及国家保密、个人隐私或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特殊情形的案件,一律禁止公开审理。

此外,民事案件除非牵涉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者之外,一般都应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展开。

关于离婚案件及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案件,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愿公开审理的请求,那么该案件便可以根据其申请进行非公开审理。

此等信息既可通过访问当地法院设立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亦可通过致电法院立案处联系相关部门获取,甚至亲自前往法院现场咨询都能得到满意答复。

仅需提供案件编号即可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二、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应当遵循哪些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对此没有影响。但是,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该抚养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直接从对方的份额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在审理的案件可以查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审查哪些证据?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需要确保犯罪事实、情节和证据充分,列出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人,犯罪的性质和罪名正确,没有遗漏的犯罪或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调查活动合法。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确定以下内容:1.是否已经明确描述了犯罪事实、情节,并且证据是否充分?2.是否已经明确列出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人?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4.是否有遗漏的犯罪或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5.调查活动是否合法?列明其他可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某些严重犯罪行为中,除了直接责任人员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可能负刑事责任的人。这些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在盗窃罪中,除了直接负责的盗窃行为人外,还可能存在窝藏罪责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窝藏罪责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
    2023-11-23
    159人看过
  • 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可以怎样做
    一、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可以怎样做1、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问时,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九条二、审查逮捕如何认定事实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2、犯罪的性质。它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
    2023-04-26
    288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土地征收案件时应注意审查的事项
    对于土地征收纠纷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为:(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其对拟征地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
    2023-04-27
    346人看过
  • 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
    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对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是否真实合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予以立案的行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只是为破产程序的开始提供了条件,并不意味着破产程序的开始,只有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并予以受理后,破产程序才真正开始。在实践中注意把握以下事项:1?从形式要件方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即对受诉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有无讼能力和申请权,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资格有无疑点,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等方面进行审查。2?从实质要件方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即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破产能力以及是否达到破产界限。人民法院在详细审查债务人的性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状况后,如果认为作为企业法人的债务人确实由于严重亏损丧失了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的,即认定债务人具备了破产宣告的实质要件。3?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破产开始的两方
    2023-06-05
    4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一审可以不予审理和终审吗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审不能终审,一审过后当事人可以上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刑事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但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离婚上诉什么时候判决首先我要向大家解释一个概念,我国离婚诉讼采用二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的意思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一审、二审两个审级,就会获得最终裁判,任何一个案件都要先经过一审才能再上诉申请二审。任一方当事人若对一审结果不满意,均有权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案件随之进入第二审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法院一般应在3个月内审结,对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法院一般应在30日内审结。但在实务中,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法院,案件数量比较多,案情也相对复杂,有时法官并不能完全依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审结案件,因此关于离婚上诉何时判决这一问题,并没有一个唯一确定的答案,需
    2023-06-22
    280人看过
  • 法院已接收案件,现在可以取保候审吗?
    案子到法院,如果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取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院官网能查到自己的案子吗?法院官网不能查到自己的案子。被起诉了但是还没开庭,裁判文书网就一定查不到,因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必须是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尚未开庭审理,裁判文书尚未作出,当然也就不会有生效的裁判文书的。通过官方网站,可以查看案件审理进度,到了最后才会邮寄出法院传票,并且要求本人实名签收才算做传票下达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
    2023-07-17
    123人看过
  • 法院是否可以避免审理案件
    基层法院能缺席审判。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以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的,基层人民法院不能改判。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
    2023-07-10
    158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在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
    一、哪些案件可以在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二、民事案件二审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
    2023-11-08
    470人看过
  • 海事法院可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小额诉讼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而海事法院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所以海事法院可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八条海事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海事案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规定。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
    2023-04-17
    184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可以审理吗?
    可以的。专利纠纷相关法律规定中,规定了因为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需要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审理,并没有限制法院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二、专利纠纷案件包括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
    2024-01-05
    67人看过
  • 在哪里可以查法院审判结果
    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法院审判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2024-04-27
    499人看过
  • 法院可以直接侦查自诉案件吗
    法院不可以直接侦查自诉案件,因为自诉案件,必须受害人或者他的亲属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能可能会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吗不可以,除非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才可以,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法院是不能决定退回的那是违反诉讼程序的如果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出“证据不足,起诉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
    2023-07-29
    249人看过
  • 强奸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撤诉吗
    一、强奸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撤诉吗绝非如此。强奸罪案件乃属于法定的公诉案件范畴之内,其受害者无权撤销其诉讼请求。若受害方能够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当时的行为并非处于强迫或暴力之下,此种情况下检察院仍有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从而推翻先前判定其为犯罪的结论。刑事案件大致上可划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两大类别。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得撤诉,仅在少数特定情况下方得撤销案件处理;而自诉案件则享有撤回起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2024-03-08
    143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时,需审查哪些要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
    2023-07-14
    3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中院立案大厅可以查到二审案件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1、二审案件在哪个法院办理只能在该法院查询;2、案件经移送过后可以在受移送的法院查询到。
    • 检察院法院可以主动审查案件的过期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民间借贷案件审判中法院不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过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诉讼中,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应自行提出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
    • 可以在基层法院审理专利案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7
      关于可以审理专利案件的基层法院1、不是专利纠纷案件,也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另外,除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具有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权限,也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
    • 现在在法院庭审案件记录是否可以查询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 法庭调查的范围主要是案件事实问题。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则属于法庭辩论的范围,但对法律依据的有无以及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等发生的争议,法庭认为需要调查的,也可以作为法庭调查的范围。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 起诉案件可以在法院开查询函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受委托的律师阅卷或会见犯罪嫌疑人,应该带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当律援助公函。 民事诉讼参与人,即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与案件无关的利害关系人均不能参与法院立案庭开查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