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刑事案件可以立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1:50:18 172 人看过

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十年不作处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当时已经有了处理,自处理结果宣布之时开始,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至今已经超过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欠款超过三年怎么处理

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借条上写明归还日期,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

1、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的时候,法院才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支持债权人其诉讼请求。

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权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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