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把设备租给其他公司时,如何处理会计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30:27 469 人看过

租赁的会计处理:

例:a公司生产的设备,与另一企业B公司签订协议。设备交B公司使用,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A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那么,如何处理a公司的账目呢?

答:

根据贵公司的说明,a公司生产的设备归B公司使用,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a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由a公司将设备租赁给B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第四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期期限,或者该固定资产能够生产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自建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自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二)自建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费用为计税基础;

因此,自建固定资产按上述规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对于B公司使用,收取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公司开除员工后应如何处理其工资问题
    一、公司开除员工后应如何处理其工资问题公司开除员工后应处理其工资问题的方式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15天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2.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第2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3.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收到开除决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收到开除决定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
    2024-01-05
    126人看过
  • 《公司法》对公司财务、会计的其他规定
    《公司法》第181条第1款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杜绝企业通过立真假两本帐,掩盖其不法经营活动和逃避税收行为的现象。根据《公司法》第211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在法定的会计帐册以外另立会计帐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81条第2款规定: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这一规定对防止某些个人非法转移、侵占公司资产将起到重要作用。根据《公司法》第221条第2款的规定,对有上述行为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05
    250人看过
  • 房子出租给公司会有什么问题
    第一,对房屋再次出租或登记公司有影响,在本次租赁到期后或本次租户经营不善失联,因已用此房产注册的公司地址没有变更,下次的租户如果也需要用这房屋登记公司,是不能办理的;第二,存在税务风险,此房屋登记的这个地址注册以后,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等部门备案的,达到纳税标准是需要依法申报交税的,否则将涉嫌逃避税务征管的违法;第三,租户利用所租赁的房屋开公司,如经营涉嫌违法,在出租房屋内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譬如容留他人吸毒、传销、窝藏犯罪分子等),房东将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房屋的不当使用,房屋遭到滥用,比如改变了约定用途,或者私自进行改装等,这都会让给房东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所以房东要监督承租人不能从事违法行为。买房子应注意什么问题(一)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注意购房时的合法性,如果盲目购房,很可能会给你今后生活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因此,在购房时,要注意“五种房屋”不能买和
    2023-08-12
    408人看过
  •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应当如何处理问题
    一、遇到公司股东撤资应当如何处理问题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1.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
    2023-03-11
    18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公司员工偷取公司物品问题
    一、如何处理公司员工偷取公司物品问题如下处理公司员工偷取公司物品问题:公司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1.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二、盗窃三千元判多久盗窃3000元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
    2023-08-04
    457人看过
  • 当公司股东会决议出现何种问题时,其决议将失效?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股东会决议流程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可以决定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大小事项。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
    2023-07-03
    171人看过
  • 公司车辆过户给其他公司需何手续
    尊敬的各位用户,如需将贵司所属的车辆转让至其他企业名下,则务必遵循相应程序办理诸如交易协议签订、车辆外部安全检测、车辆选牌信息录入以及迁移转出证明申请凭证等等手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卖方(即原汽车拥有者)与买方都须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法律依据;(2)车辆行驶证书是除车辆登记证书以外的另一份重要法律文件,请确保车辆行驶证书已经完成更新;(3)受让方企业也必须提供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以及复印件供审查,同时还应当保证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过年度检验且仍处于有效期之内,此外还需提公司公章以及经过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4-08-15
    61人看过
  • 员工把公司设备弄坏该怎么处理
    一、员工把公司设备弄坏该怎么处理1.当员工不慎将公司设备弄坏时,公司应首先评估损失的实际数额,并依据公司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处理。2.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3.在扣除员工工资以赔偿损失时,必须遵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限制,即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确保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公司的权益保护,也兼顾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二、员工造成损失要赔偿吗员工造成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1.若员工是故意造成损失,则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若因重大过失导致损失,则可能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并无统一标准;3.而若仅因一般过失造成损失,则员工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责任归属,并协商合理的赔偿方式,如一
    2024-08-17
    83人看过
  • 保险公司如何处理外修问题
    1.关于跟换配件,保险公司通常规定,未达到跟换标准的,能修则修。不可能车主要求换就换,那其他车主的车子,遇到鸡毛问题都要求跟换配件,那不就乱了?!2.怀疑是否因为价格高,保险公司不愿意换。不排除!也不坚持!(尤其像你这种中高端车型,换一个件,都够其他车全身喷漆的了。)3.最后一个还是更换件,如果车体损失部件不更换影响了你以后的驾驶安全!如果不换配件影响了车体美观!如果不跟换配件造成车辆安全系数降低,以后出现事故谁负责!4.如果配件确实不值得维修,保险公司还一味的继续,建议投诉处理。汽车肇事保险公司只赔修车钱吗汽车出车祸,修车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全部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负全责的,应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偿。2、如果你负全责且对方为非机动车的,则你的轿车修车费用应由承保车损险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限额内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7-11
    78人看过
  • 公司设立失败引发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因公司设立失败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公司设立前,因设立公司发生的外债纠纷,由全体投资者或者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的设立期限,自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之日起计算,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止。设立公司的债务范围,应当确认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公司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公司设立失败的,投资者、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所必需的行为所产生的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按协议或出资比例承担。因部分投资者、发起人未缴纳出资或者其他过错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起诉讼的,请求判决应当承担设立费用和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因部分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有瑕疵而提起诉讼,责令补足出资或者补正瑕疵出资,支付相应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拒不起诉,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以代位权方式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07
    144人看过
  • 公司装修问题投诉如何处理
    一、公司装修问题投诉如何处理解决装修纠纷的方式和流程,有协商和诉讼两种。协商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自行与装修公司协商、委托律师与装修公司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报警后由警察进行调处或者向辖区司法所申请调解,等等。诉讼有两种,分别是: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家需要清楚,调解的方式虽然有多种,但是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必须双方协商一致,诉讼方式则可以强制执行。二、装修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发生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双方对管辖法院另有约定的,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应当按照约定办理。且约定管辖应当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范围内。三、装修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中
    2023-08-13
    1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把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集团母公司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行不当行为,对有些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分别规定了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另外外资股的转让也应加以限制,国家允许公司发行外资股,目的在于吸收外资,如果将外资股转让给中国投资者,就背离了外资股的发行目的,应加以限制。同样外国投资者受让A种股票也应受到限制。将A种股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就可能导致公司资本构成的变化,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合资的性质,会引起公司的法律适用和管理上的问题。还有就是对职工内部股转让的限制,职工内部股是本公司内部职工以较其他股东更优惠条件取得的股份,旨在调动职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如果对职工内部股转让不加限制,既造成股份转让的不平等性,也失去
    2023-05-01
    170人看过
  • 如何在设立分公司时避免潜在问题?
    在设立分公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需在注册信息部分备注;2、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中一般也叫做负责人;3、分支机构无股东,对应的是总公司,在叙述业务的时候要准确描述;4、分支机构也属于非独立法人,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一般不会有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在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的手续: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
    2023-07-22
    332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下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处理问题
    咨询新《》已经不再强制要求企业计提法定公益金。请问企业以年度结余的法定公益金如何处理?解答根据《》(财企[2006]67号)的规定: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企业经批准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及财政部《》(财企[2000]87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盈余公积金不得列支相关支出。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者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原属于公益
    2023-04-24
    237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设备设备出了问题公司该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31
      1、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工伤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和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9个月和7
    • 公司提前把支票告诉给其他公司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5
      你的支票肯定已经入了上家公司的帐,这样累计算下来,你肯定是超付了货款,这样有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超付的货款,二是在你提货时以货抵款。其实起诉法院解决起来也不慢,以海淀法院的速度,立案加出判决,估计也要半年去了,这个时间的话你从公司提出四五万元的货平出给别的公司可行的话,还是建议采取第二种方式。
    • 分公司如何让其他公司转让给本公司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3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 有限责任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一个公司的债务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9
      1、虽是公司,但需要看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人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责任是不同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你们
    • 公司委托另一其他公司代缴社保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其他公司代缴社保问题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