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期限的规定以及后期医疗费用评估标准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23:50:26 74 人看过

1、(朱华)时效一般为二年,人身损害等特别的为一年.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简易三个内审结.<br>2、后期医疗费用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br>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争取最大权益!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请登录:李贵友律师团—昆明法律服务网站<br>联系电话:13095366612

民事诉讼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的费用问题是比较关注的,原告如果要提出诉讼的话,首先是需要先垫付诉讼方面的费用的,至于事后由谁承担的话,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原告的诉讼主张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话,就是由对方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法定规定下的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设定
    一、法定规定下的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设定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被评估的资产的价值,采取差额定率来累进计算。1.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二、评估报告需要持续多久有效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三、评估报告书的内容1.标题及文号。评估报告的标题及
    2023-08-18
    4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规定技术评估的标准
    无形资产出资
    技术评估的规定如下:1、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技术投资,需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确定投资金额;2、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3、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专利技术评估机构如何确定?非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一定要请评估机构评估公司。增资基本流程里,投入增资资金时如涉及到无形资产入股,则必须先聘请评估公司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同时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才能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为此评估非专利技术是必要的步骤。同时,评估所找的机构必须是财政部和证监会的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
    2023-07-03
    219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医疗纠纷律师提示,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有以下的规定: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关于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有两点: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医疗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与超过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不同的: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一、逾期举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当事人及其诉讼
    2023-04-11
    164人看过
  • 确定担保期限模糊的评估标准
    1、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担保方式约定不明如何认定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的,则认定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
    2023-07-08
    299人看过
  • 缓交诉讼费的期限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缓交诉讼费的期限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的。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如果在接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但提出缓交申请的,只要法院同意缓交,案件就应开始审理。原告或上诉人在规定的缓交诉讼费期间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除经法院决定减交或免交的外,应按撤回起诉或上诉处理。《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023-07-17
    500人看过
  • 资产评估费用规定
    计时收费标准分以下四档,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具体为以下几点:(一)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二)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三)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四)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上述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资产评估的程序《资产评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第十三条规定,评估程序通常包括:(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定估算;(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八)工作底稿归档。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收费
    2023-07-01
    151人看过
  • 试用期的期限及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由于试用期工资低,减少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导致有些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更有企业只签试用期合同,而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只能是被动的接受,而现在,随着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一现象,将有较大改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合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两条明确的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试
    2023-06-10
    3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是如何规定诉讼期限的
    一、民事诉讼法中是如何规定诉讼期限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2023-06-07
    2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标的费用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标的费用怎样规定的(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
    2023-06-03
    42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医疗诉讼时效过期后怎么办
    若医疗纠纷法定诉讼时间已逾,当事人仍可依法提起诉讼程序。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债务方有权向法院主张拒绝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然而,在诉讼时效期限终止后,债务人如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其义务,则无权以此为由对该争议进行抗辩;另一方面,若债务人已然自愿履行,他亦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024-08-18
    4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诉期限:了解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
    2023-07-13
    324人看过
  • 解读评估费用的收费规定
    一、解读评估费用的收费规定解读评估费用的收费规定如下:1.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3%;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4.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二、房屋评估费用由谁承担房屋评估费用由购房者承担,评估费用原则上是由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的,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也可以约定由卖方支付,还可以约定由中介公司从中介费中支付。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评估费大多由买方支付。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2023-09-26
    397人看过
  • 轻伤鉴定的评估标准和惩罚规则
    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故意伤害人致轻微伤不涉嫌犯罪,不涉及量刑。但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
    2023-07-04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商标侵权案件和民事诉讼的期限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时限是两年,一般在知道侵权行为的时候就会开始计算,但如果超过了诉讼的受理时限的,法院是不会再受理该案件的,所以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
    • 民法典如何规定医疗费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9
      1、请求医疗费赔偿适用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事诉讼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以及规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2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诉讼费的交纳是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规定的标准来交纳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
    • 上海房屋评估标准以及评估收费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 民事诉讼交纳诉讼费期限有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般法院会给一个缴纳的单据,单据上面一般是写七天内缴纳,不过有些法院如果你跟主审法官沟通一下,也可以在超过七天之后再去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