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留地和宅基地是一样吗
自留地:自留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其性质是同林盘地、宅基地一样具有超越普通集体所有耕地的接近完全权利的性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长期使用就等同于无限期使用,因此任何组织在没有征得农户同意是没有调整、回收甚至是没收的权利的。
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二者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和自留地同属集体土地,严格的来说宅基地是供修房屋居住的土地,自留地是供农户种植弥补口粮不足的土地,就是耕地。其次,宅基地确权是根据现有房屋占地面积丈量确权,并没探究所占的是宅基地,是承包地或是自留地,确权就象是按现在实际用途搞的。
三、宅基地的归属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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