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拆迁审批的审批对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11:18 348 人看过

人民防空工程拆迁审批的审批对象是需要拆迁的人民防空工程,需要报当地防空办公室审批,并按标准运行。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中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拆迁单位应当负责补建或者补偿。《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单位应当在限期内建设或者补偿不低于原面积、不低于原防护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办[2001]210号)第十八条。根据《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办公室2001年第210号)第十八条规定,拆除300m2及以上、四级及以上五级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活动,广西管辖范围内的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属于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的,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前款规定以外的,由当地人民防空部门按照属地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有效。已办理补建或补偿手续,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的对象和范围自治区管辖范围内的法人、组织和个人,拆除人民防空五级工程、人民防空四级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向国务院报告报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自治区管辖范围内的其他非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应当报当地地级市、县(县级市)人民防空部门审批。申请材料的内容和示范文本。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请示书(一份,包括人民防空工程现状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拆迁审批表(三份)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红线或总平面图(各一份)

4被拆迁项目的平面示意图和平面图(各一式三份)

竣工期限

1,法定竣工期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数量

不限数量

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1,收费项目:交易场所建设费补偿(指申请补偿的金额)2。收费标准。早期人民防空工程:800元/平方米新建人民防空工程:1500元/平方米(国家重点人民防空城市)、1000元/平方米(自治区重点人民防空城市)、800元/平方米(县)

<3。(1)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发了《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通知》(广发办发〔2004〕17号)。第八点:因城市建设和旧房改造需要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照国家防空条例的规定拆除,具体标准为:新建人民防空工程,新增建设或者交易场所的建设费用,按照六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支付;前期人民防空工程,新增建设或者交易场所的建设费用,按照六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支付。(2)关于贯彻落实广发办字[2004]17号、广发办字[2003]462号若干问题的意见。国新办字[2004]52号第6点:新建人民防空工程,是指1990年以来修建的人民防空工事(含防空地下室),建设六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或者建设交易场所,应当支付拆除费用,其中全国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为城市,1000元/平方米为自治区重点城市,800元/平方米为县城。早期人民防空工程是指1989年以前修建的人民防空工事(含防空地下室)。拆除防御工事,应当按照6B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或者支付赔偿。付款标准暂按国家6B人防工程技术规范未明确前的800元/m2标准执行。其他事项。拆除300平方米(含)以上的五级、四级人民防空工程、指挥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应当事先取得地级市、县人民防空部门的审查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中共深圳罗湖区拆除县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办理有什么政策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深圳市人防工程拆除登记表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10纸质申请人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材料清晰;政府投资项目无须提供。10纸质申请人3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材料清晰;政府投资项目无须提供。10纸质申请人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材料清晰;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政府投资项目无须提供。01纸质行政机关(公安机关)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材料清晰
    2023-05-28
    282人看过
  • 公益性拆迁审批程序
    1、公益性拆迁的审批程序如下:1。建设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要求暂停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搬迁、房屋改建、加扩建项目。这是暂停公示,需要在相关场合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人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和文件。一般来说,他们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个规划文件,因此在法律上有拆迁的前提和依据。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拆迁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进行入户调查,即现场调查一户。通常,几家单位同时上门,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进行人口和住户调查,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细则进行现场调查、拍照、录音。事实上,评估公司进行内部运输和数据计算,并根据实地调查的数据进行初步计算,从而得出一个粗略的初步评估价格。(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员需要通过前期实地调查和评估机构内部测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成本,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023-05-02
    369人看过
  •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实施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区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用房)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严格履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一)中心城区(包括城八区、回龙观地区、北苑北地区);(二)新城规划区(包括十个远郊区县、亦庄开发区);(三)乡、镇规划区(政府所在地);(四)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农村项目中属商品房开发性质的部分。一、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指标标准(一)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目前,应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中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规定的比例对建设项目提出配套建设人防工程要求。(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标准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降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易地建设
    2023-03-21
    276人看过
  • 项目审批和立项审批的程序是什么
    1、项目审批和立项审批的程序是什么?1。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三)鼓励和允许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性项目,由商务部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取得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书。向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办理其他外汇相关手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是什么。鼓励和允许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性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并经商务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由自治区商务厅批准。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1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投资促进局批准。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各县投资促进部门批准,区、开发区〈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投资方(独资企业)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
    2023-05-07
    217人看过
  • 审批方案的审批人、审核人是谁?
    专项方案编制人是一个策划团体,审核人是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人是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023-07-17
    70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审批范围及实施程序是什么?
    拆迁房屋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征收范围为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程序为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
    2023-07-17
    323人看过
  • 拆迁应当具备的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
    2023-04-03
    222人看过
  • 农村房屋预拆迁审批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农村房屋预拆迁审批工作流程是怎样的1、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对房屋进行预拆迁的,审批的流程如下:(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重点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补充耕地情况作出说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当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可行性作出说明。(3)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2022-04-15
    271人看过
  • 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
    新乡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项目(项目名称)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①、公示责任。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②、解释、说明、允许更正责任。(1)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③、告知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
    2023-06-06
    418人看过
  • 城市拆迁审批手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的,需要取得的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而城市房屋拆迁要取得的审批包括目立项的审批、用地规划的审批、拆迁补偿方案等。凡申请在本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应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市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自接件之日起二十日内报送房屋管理局审批。一、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
    2023-06-24
    176人看过
  • 拆迁审批等待时间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备案核准审批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
    2023-07-04
    322人看过
  • 2023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如下:(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二、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
    2023-02-12
    412人看过
  • 六盘水使用单位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转让人民防空工程所有权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条件: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改变。条件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工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原批准使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换发《人了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示范文本下载]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人防部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
    2023-11-30
    332人看过
  • 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是否有变化?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在新条例实施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需要征收房屋时,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旧条例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2023-07-02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的审批对象和审批内容分别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审批对象:中央直属企业(地方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审批内容: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
    • 拆迁审批流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3、区、县国土房管局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属于市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5、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
    • 审批拆迁补偿方案的程序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
    • 异地拆迁的审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7
      异地委托拆迁是指房屋拆迁单位跨越城市接受委托拆迁的行为。办理异地委托拆迁应注意以下情况: 1、委托人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拆迁人;被委托人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成为房屋拆迁单位。 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出具委托书。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必须办理委托合同鉴证。并且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未经鉴证的拆迁委托
    • 航道工程图审批审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其管辖区域内航道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批工作;但是位于长江干线的航道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工作由交通部负责。审批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委托不低于原施工图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的内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