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审查合法性还是合理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2 09:30:05 108 人看过

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审查其合理性。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审查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中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本案的关键是某大酒店出售的鱼是否属于,及属于那级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此,对该大酒店出售的鱼作出的鉴定结论,成为本案定性的重要证据。复议机关在审案过程中,认为《鉴定意见书》有几个疑点:1、鉴定人与鉴定机构是否具有鉴定资格。2、鉴定书没有记载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结论的得出凭的是何种依据;鉴定采用的是何种技术手段不得而知。3、鉴定书没有记载鉴定的过程,包括检验和鉴别的步骤、方法和流程。4、鉴定结论不明确,措词模棱两可。本案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由于某博物馆不能提供具备鉴定资格方面的材料,因此并不具有鉴定资格。同时,由于整个鉴定过程,鉴定人既没有按鉴定规则对送检鲟鱼解剖,也没有运用其他的技术手段检查,仅凭肉眼判断就当场作出结论,其结论不具有科学性。另外,作为鉴定结果,需要出具明确的鉴定结论。而《鉴定意见书》中“经鉴定排除中华鲟和达氏鲟,为施氏鲟的养殖种或杂交种”
    2023-02-21
    422人看过
  • 法院对行政诉讼合法性的审查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
    2023-03-10
    339人看过
  • 共同行政复议合并审理的特点和必要性
    1、普通共同行政复议普通共同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复议标的是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予以合并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对普通共同行政复议案件是可以分开审理的,因为在普通共同行政复议中,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并非仅有一个,只不过是属于同一种类而已。因此,共同复议当事人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也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复议机关合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力浪费、简化程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对同样问题作出不适当的或者相互矛盾的复议决定。普通共同行政复议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实质条件,即复议的标的是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首先是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次是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同样类型,即作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行政机关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属于同样的类型。(2)程序条件。由于普通的共同行政复议主要是考虑复议程序方面的需要
    2023-03-30
    281人看过
  •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被申请人是否明确;是否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案件是否属本机关管辖;申请复议的其他要求是否符合。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请申请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材料;属于不予受理的,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照本法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如有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一、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在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调取被申请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和证言。行政复议机构在履行这一职责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二、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依据事
    2023-03-16
    107人看过
  •  审查合同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重点审查合同的完整性如下:1. 确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性;2. 检查合同名称是否准确无误;3. 核实所采用合同范本或通用文本的规范性和参考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过时;4. 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5.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公平;6. 检查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7. 确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合法。重点审查合同的完整性如下:1.确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性;2.检查合同名称是否准确无误;3.核实所采用合同范本或通用文本的规范性和参考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过时;4.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5.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公平;6.检查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7.确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合法。 合 同 审 查 重 点 : 确 认 当 事 人 合 法 性合同审查是确保合同成立和有效的重要步骤。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时,应注重审查合同的主体、标的和数量条款等必备内容。同时,应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
    2023-09-19
    273人看过
  • 能否通过行政复议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行政复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被征收人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具体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
    2023-07-03
    126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申请行政复议合理吗?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行政复议合理吗?保障性住房申请行政复议是合理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及时原则,是要
    2023-06-16
    10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复议前置存在的合理性
    我国法律为何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土地、税务、商标、专利等专业性强和数量大的案件)以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呢?之所以如此规定有其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下面我们以土地确权行政案件说明之。土地行政充分地体现了行政职权的运作,是一种包含了国家强制性意志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作出处理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授权作出的,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这类行政案件时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即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确有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而不能或不宜改变其权属处理决定,而且诉讼途径存在诉讼期间过长的缺陷;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2023-06-06
    249人看过
  • 法院具体如何审查行政诉讼的合理性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审查其合理性为例外。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注意: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注意: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简单来说: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
    2023-03-25
    24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标准与方法
    简单而言,行政诉讼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也就是合法性的审查。而合理性作为例外也就是讲在合法的前提下审查其是否合理,比如说,甲乙都违反交通法规,交警对其二人处罚,谁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审查的是其合法性的问题;要是二人是对处罚力度不服提起诉讼,这就是合理性的问题。行政诉讼二审全面审1、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如果第一审程序中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则第二审程序的工作就容易做,只要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可。否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就需要改判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或终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其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3、第二审程序不是每个行政案件的
    2023-07-07
    32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行为,法院怎样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法最有特色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
    2023-05-07
    183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上的合理性审查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般进行合法性的审查,对于合理性的审查通常在对于合法性进行审查完之后进行。合法性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则性问题,而合理性在行政诉讼中则是例外性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属于合理性审查标准,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合法性审查标准。“滥用职权”就是不正当行使裁量权,包括:(一)目的不适当;(二)不相关考虑;(三)违反政府诚信;(四)其他明显不合理的处理决定,且根本不具有判决变更的可能性。“明显不当”主要指结果畸轻畸重,包括:(一)处理结果违反比例,没有做到过罚相当;(二)处理结果违反形式公正,没有平等对待,未遵守先例或惯例;(三)结果明显不公正,不符合常理,甚至达到荒谬的程度,且可以直接判决变更的。律师补充: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
    2023-05-06
    88人看过
  • 合理性审查原则在行政审判中运用有哪些必要性
    目前大多数人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不能适用于司法机关所主持的行政诉讼活动。理由主要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相关法律常识:首先,从程序的角度来看。程序合法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因为随着个人在国家权力运行中主体地位的确定,行政程序不仅是实现行政目标的工具,更是制约行政权力滥用的重要保障。行政程序在此层面上,成为保证行政过程公正、制约行政权力滥用的重要保障。可见,程序法定对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遗憾的是,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对行政机关的办事程序规定基本的原则和规则。即使在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或者行政管理事项上,程序规则可能已经比较完备,但是在其他领域或事项上,依然停留在少有规则可循甚至无规则的状态。即使少数领域有程序规则,但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仍然有滥用权力侵犯相对人权利的
    2023-06-03
    64人看过
  • 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行政证据合法性概念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二、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是怎样的1、行政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2、行政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
    2023-06-06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 更多>

    #行政复议审查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审查行政公文内容的合法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1、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行政诉讼过程,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时不能越权。 《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行政复议涉及实质审查吗,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规章根据其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规章的效力问题,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执行”。在立法法颁布实施以前,我国的规章政出多门的情况比较严重,规章的制定和生效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规章之间,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规章的可信度受到损害,其
    •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该如何审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1
      1、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行政诉讼过程,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时不能越权。 3、《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具体有什么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含义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指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二、要求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
    • 行政复议只对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这里应当这样理第一段文字中的“申请”应理解为“申请复议的事项、诉讼请求”,第二段话中“申请”则指“申请复议的行为、提起诉讼的行为”.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需要行政相对人提起或申请,但: 行政诉讼的不告不理,既包括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进行审查,也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只能在当事人讼诉请求范围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而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提起复议的,复议机关全面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