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
目前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现状就是执行难,执行难的原因千姿百态,但不外乎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逃债、躲债的情形时有发生,申请人也缺乏对执行机构的有力配合,好象自己胜了诉,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事,把法院当成保险公司,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法院,自己不承担任何风险。二是执行环境不尽人意,有些地方执法环境较差、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扰十分严重,给执行工作带来困境,有的行政部门领导、法人代表、其他组织负责人拿法律当儿戏,不把生效法律文书当回事,不遵守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立法滞后,有的严重存在空白,使许多被执行对象钻了法律的空子、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现象严重且普遍,有的被执行人有财产且故意不向执行法院提供,有的抗拒提供,法律对其一无所是。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在执行程序中设立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
二、我国《民诉法》及《适用意见》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强制措施存在法律空白我国《民诉法》第100条规定,拘传是人民法院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特殊传讯方法,但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否适用拘传,民诉法未作规定。从民诉法适用拘传的条件看,被拘传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且经两次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这就从法律上限定了拘传的对象是被告,拘传只适用审判程序并不适用于执行程序。这就是法律上存在的立法空白。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意见》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有赡养、抚育、扶养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对被执行人也没有适用拘传的规定,这也是司法解释上的空白。98年6月11日最高法院审委会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的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这里的可以力度不够,应改为应当,两次传票传唤应改为一次,否则对生效法律文书体现不了严肃性。同时建议制定专门的强制执行法。
三、在《民诉法》执行程序中设立适用拘传措施的必要性及意义鉴于目前我国法院执行难,及有的被执行人钻法律的空子、不申报财产、躲、逃的现状,在执行程序中大力适用拘传措施有利于加大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有利于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设立适用拘传措施很有必要。在执行工作中,如对于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被执行人或单位、组织,执行机构必须有必要找到被执行人到庭说明情况,但有的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致使法院无法执行,如果光以传票传唤,不足以威吓其到庭,执行人员总是登门拜访,这也不是办法,往往还会引起遭受围攻、殴打等抗法事件。还有有的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票不予理睬,只有对其适用拘传措施,才能强制其到庭,而且法庭是专门用来查明案情的场所,有其威严性,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易于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出履行计划,否则,还可以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加大法院的执行工作力度,这也于立法原意不相违背,立法部门应当考虑以上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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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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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适用什么强制措施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二、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和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 (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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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对被拘传人的配合方式不服的,可以采取何种措施强制措施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二十一、执行程序第四百八十四条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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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措施可以适用于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5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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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哪些事是适用法则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成立要件及担保责任,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律赋予了其特有的内涵、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本文标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21万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上写明的收款事由也表示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没有定金字样。其次。法律分析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担保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一是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明确写明该金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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