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指哪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43:26 480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有关劳动事项意见不一致,有分歧之日。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工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伤属于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类案件,所以工伤案件的诉讼时效需要先考虑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且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有用吗

劳动合同不需要约定仲裁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需注意,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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