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流产待遇支付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9:14:17 372 人看过

参保企业女职工计划内流产待遇支付有何规定

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专管人员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

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管理人员审核、复核上述材料,予以支付待遇。

待遇支付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四个月以上流产700元;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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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6日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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