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24:22 310 人看过

1996年6月12日,镇平县公安局以赔偿请求人渠国安涉嫌销赃对其采取了收容审查措施,并收缴了渠国安现金35000元和牛皮8张,1996年7月2日,转为对其实施监视居住,该监视居住措施是在镇平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执行,同年7月25日,渠国安被取保候审,1997年9月1日,镇平县公安局解除了对渠国安的取保候审。渠国安遂向镇平县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镇平县公安局于1997年9月20日作出拒绝赔偿理由书,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认为渠国安提出的赔偿请求不属赔偿范围,决定拒绝赔偿。渠国安向镇平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南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南阳市公安局经复议于1997年11月18日作出宛公赔字(97)04号国家赔偿复议决定书:撤销镇平县公安局的拒绝赔偿理由书,由镇平县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镇平县公安局据此又于1997年12月31日作出镇公赔字(97)01号国家赔偿事件协议不成立证明书,认为:渠国安明知赃物而购买,但考虑其经济承受能力,同意退回10675.68元,但渠国安不同意,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和物品,经协议未能成立。渠国安就此再次申请南阳市公安局复议。1998年7月17日,南阳市公安局作出宛公赔复字(98)01号国家赔偿复议决定书,认定渠国安构成销赃罪证据不足,决定:一、撤销镇平县公安局国家赔偿事件协议不成立证明书;二、对渠国安以销赃嫌疑收容审查、监视居住四十三天不予赔偿;三、收缴渠国安的35000元赃款以及八张牛皮价值2500元应予赔偿,35000元贷款利息不予赔偿。南阳市公安局作出的该复议决定书注明:赔偿请求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渠国安于1998年7月23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要求:撤销南阳市公安局(1998)宛公赔字第01号复议决定书;责令镇平县公安局退回非法收缴的8张牛皮(价值2500元)、35000元现金及利息;赔偿关押43天的经济损失860元和关押期间自己被打伤所支出的医疗费。

审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于1998年9月17日经审理作出(1998)南法委赔字第10号决定书,认为:南阳市公安局已确认渠国安构成销赃罪证据不足,因此赔偿义务机关镇平县公安局理应退还以非法所得追缴渠国安的35000元款项及八张牛皮(价值2500元),渠国安主张赔偿35000元的款项贷款利息,因其举证的贷款凭证上标的与此笔数额不一,故南阳市公安局对此不予支持是正确的。渠国安所称其被非法收容审查20日的赔偿问题,因为公民不服公安机关的收容审查措施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由此而产生的侵权赔偿,不属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镇平县公安局对渠国安采取的监视居住措施,完全限制了渠国安的人身自由,造成了实际羁押,不是法定的监视居住方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于1998年9月17日作出赔偿决定:一、撤销南阳市公安局(1998)宛公赔复字第01号国家赔偿复议决定书第二条关于监视居住不予赔偿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刘群与县公安局行政赔偿纠纷案
    【关键字】违法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程序违法【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怀远县公安局怀远县公安局扣押原告皖C-51646号黑色尼-桑2.0轿车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蚌行终字第16号行政判决,确认被告扣押原告车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审法院在审理中以职权并征求原、被告的同意,委托**中信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皖C-51646号黑色尼-桑2.0轿车进行评估,并作出皖中信估字(2004)3691号《价格评估结论书》:确认被扣押车辆1999年3月估价时点的价格为人民币52200元,2004年11月估价时点的价格为人民币26100元。怀远县公安局对该价格评估结论提出异议,以**中信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皖中信估字(2004)3691号价格评估结论的程序严重违法为由,申请重新鉴定。一审法院未征求上诉人意见,以职权又委托蚌埠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了蚌
    2023-05-05
    381人看过
  • 渠某安请求镇平县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渠某安,男,44岁,汉族,个体工商户,住镇平县城关镇安国路三十号。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镇平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燕某兴,局长。复议机关: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杨某胜,局长。1996年6月12日,镇平县公安局以赔偿请求人渠某安涉嫌销赃对其采取了收容审查措施,并收缴了渠某安现金35000元和牛皮8张,1996年7月2日,转为对其实施监视居住,该监视居住措施是在镇平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执行,同年7月25日,渠某安被取保候审,1997年9月1日,镇平县公安局解除了对渠某安的取保候审。渠某安遂向镇平县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镇平县公安局于1997年9月20日作出拒绝赔偿理由书,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认为渠某安提出的赔偿请求不属赔偿范围,决定拒绝赔偿。渠某安向镇平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南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南阳市公安局经复议于1997年11月18日作出宛公赔字(97
    2023-06-06
    250人看过
  • 刘某申请沛县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原告:刘某,女,1974年10月生,汉族,住沛县王店乡王店村。被告:江苏省沛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刘某武,局长。1995年7月25日江苏省沛县公安局王店派出所以刘某卖淫为由对其强制传唤关押26小时,刘某通过医院检查,证明自己处女膜未婚式是清白的。8月9日沛县公安局又以流氓为由对刘某非法收容审查。1995年9月19日,沛县公安局对刘某解除收容审查。同时取保候审。之后,刘某因该冤案得不到及时处理先后到北京、南京、徐州、沛县等处上访申诉。直到1996年4月10日沛县公安局确认对刘某收容审查行为违法,并作出了行政赔偿决定书,赔偿刘某632.94元,并分别于1996年3月10日、15日在刘某所在的王店乡及做理发生意所在地沛城镇对原告进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刘某不服,于1996年10月8日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刘某诉称,被告沛县公安局以卖淫违法行为非法拘禁我26小时,后又以流氓罪收审42天,
    2023-06-06
    300人看过
  • 刘冰申请沛县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原告:刘冰,女,1974年10月生,汉族,住沛县王店乡王店村。被告:江苏省沛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刘序武,局长。1995年7月25日江苏省沛县公安局王店派出所以刘冰“卖淫”为由对其强制传唤关押26小时,刘冰通过医院检查,证明自己“处女膜未婚式”是清白的。8月9日沛县公安局又以“流氓”为由对刘冰非法收容审查。1995年9月19日,沛县公安局对刘冰解除收容审查。同时“取保候审”。之后,刘冰因该冤案得不到及时处理先后到北京、南京、徐州、沛县等处上访申诉。直到1996年4月10日沛县公安局确认对刘冰收容审查行为违法,并作出了行政赔偿决定书,赔偿刘冰632.94元,并分别于1996年3月10日、15日在刘冰所在的王店乡及做理发生意所在地沛城镇对原告进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刘冰不服,于1996年10月8日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刘冰诉称,被告沛县公安局以卖淫违法行为非法拘禁我26小时,后又以“
    2023-06-06
    430人看过
  • 公安局行政拘留是行政赔偿吗
    公安局行政拘留并不是行政赔偿,只能说公安局在进行行政拘留的时候,采用了违法的手段或者并没有获得相关的允许以及得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时候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行政赔偿的,但不能说行政拘留是行政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行政赔偿。一、国家赔偿包括哪三个赔偿?一、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二、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三、非刑事司法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制度作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民法院在行使非刑事司法权的过程中,非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与相应的赔偿,它是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又一项重要制
    2023-03-08
    101人看过
  • 张某平与彭水县公安局公安其他行政行为及行政赔偿案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调解书(2006)彭法行赔初字第17号原告张某平,男,生于1958年6月27日,汉族,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经理,住本县汉葭镇北门街85号。委托代理人陈某,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彭水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周某光,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卢某,该局民警。1996年初彭水县汽车运输公司为了解决县城内交通滞后的状况,决定组建新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原告张某平以15000元现金从总公司购得转让的新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5000股。后因公司经营管理得当,该公司股份均已增值。2001年11月6日,被告彭水县公安局在侦查新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注册资金一案时,强行勒令原告张某平退出所购股份的增值收入。原告张某平迫于压力,遂将15000元人民币交给被告彭水县公安局予以暂扣至今。原告张某平认
    2023-06-06
    18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公安局能承担行政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关于公安局能承担行政赔偿吗,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使其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权益损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1)赔偿的主体是国家;(2)客观方面必须
    • 公安局行政赔偿金怎么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使其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权益损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赔偿的主体是国家; (2)客观方面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警察,以及
    • 公安局办理行政案件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经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无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追究时效;(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况。违法嫌疑人在终止调查时已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公安局行政处罚会有案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4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当事人只是被处行政处罚而没有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只会有行政处罚的记录。
    • 行政复议公安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是: 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市、地、州、盟公安局(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城市公安局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