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再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9 21:01:47 303 人看过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洛阳失业保险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方式之一缴纳:1、银行根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从用人单位基本账户中划缴失业保险费。特约委托收款凭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统一印制;2、支票或者现金缴纳;3、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注: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2023-05-29
    280人看过
  • 南昌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023-12-06
    265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2005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58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协议期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小额贷款政策期满,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已并轨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前3年内,在同一统筹地区短期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1年,但累计满1年的,应当予以累计,并根据累计后的缴费期限计算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2023-06-09
    114人看过
  • 洛阳失业保险费征缴须知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2、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注: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由于停产、开工不足等原因,暂时无力缴纳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缓缴审批手续,核定缓缴期限。缓缴期限自核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限内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缓缴期满无正当理由仍不缴纳的,自缓缴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2023-05-11
    176人看过
  • 洛阳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办理对象(1)已进行失业登记的;(2)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营业执照的;(3)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职业培训。办理材料(1)组织起来就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递交集体申请书;(2)本人自谋职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本人申请书;(3)与人合伙经营的,应出具合伙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合伙经营证明、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失业人员本人申请;(4)家居农村从事加工、养殖的,应由原居住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和本人申请;(5)《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1)失业人员本人申报,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第2项规定的材料;(2)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审查登记;(3)符合条件的,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管理科按规定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转入失业人员个人账户。注意事项:(1)凡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个人档案不得随办随转;转出档案的时间为原核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限届满时间,提前转档的,
    2023-05-10
    500人看过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算
    解读“五险一金”之失业保险:帮助失业者重整旗鼓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月底,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了解到,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其中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职工按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
    2023-05-03
    272人看过
  • 洛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
    2023-05-10
    357人看过
  • 洛阳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023-11-25
    154人看过
  • 洛阳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的程序有哪些
    洛阳市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1.办理的范围(1)已进行失业登记的;(2)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营业执照的;(3)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职业培训。2.携带资料(1)组织起来就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递交集体申请书;(2)本人自谋职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本人申请书;(3)与人合伙经营的,应出具合伙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合伙经营证明、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失业人员本人申请;(4)家居农村从事加工、养殖的,应由原居住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和本人申请;(5)《就业失业登记证》。3.办理程序(1)失业人员本人申报,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第2项规定的材料;(2)市社保局失业管理科审查登记;(3)符合条件的,市社保局失业管理科按规定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转入失业人员个人账户。4.注意事项(1)凡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个人档案不得随办随转;转出档案的时间为原
    2023-05-08
    288人看过
  • 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通知书
    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通知书样板表:注意事项:1、当事人对用人单位作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决定无异议,又符合失业保险保障条件的,请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逾期按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处理。2、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3、办理失业登记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及《就业失业登记证。4、报到地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服务大厅3号、4号失业登记窗口。(西工区唐宫中路40号)。(如需下载,请用A4规格纸张)
    2023-05-29
    405人看过
  • 洛阳个人失业保险如何申请和缴纳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时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
    2023-05-29
    151人看过
  • 洛阳失业保险基金来源有哪些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指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用于失业保险的款项。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指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的用于失业保险的款项。这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失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是指用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收入。将征缴上来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如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3)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主要指滞纳金。滞纳金收入是指因企事业单位、个人拖欠失业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滞纳金不包
    2023-05-10
    297人看过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1、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内完成。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7日之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为失业保险人员提供其他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2023-05-31
    139人看过
  • 失业人员放弃两次就业机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两次放弃就业机会停发失业保险金社保机构该不该提供参保人员权益记录?因醉酒导致伤亡能否申请工伤认定?……针对当下社会保险领域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明确解答,今后,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就业可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一次缴满15年可领养老金按照规定,2011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满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满5年后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按照当地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执行。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月均缴费基数与缴费时上年度
    2023-05-01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你好,问一下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12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之间的缴费年限独立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剩余期限
    • 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劳动者再次就业后,其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得再继续计算,劳动者再次就业是否可以继续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业的,本次是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次领怎么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1
      再次就业又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时间的缴费年限单独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
    • 失业人员再次就业、缴费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0
      !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前次失业的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应当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享受待遇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