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倾销税及其一般效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02:51 395 人看过

1.反倾销税。倾销(dmping)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其在正常贸易中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normalvale)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反倾销(Anti-dmping)是指进口国有关行政当局或职能部门(如海关)根据本国反倾销法或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就本国厂商对外国倾销提出的起诉进行调查和裁决,如果认定倾销存在并因此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就会做出肯定裁决,对倾销商品征收除正常关税之外的、相当于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之差额的附加税,即反倾销税(AntidmpingDties)。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2.反倾销税的一般效应。如果进口国当局对出口国垄断企业的长期性倾销征收反倾销税,进口国进口品价格会提高,对进口品的需求和实际进口数量下降,在某些情况下从反倾销调查国的进口会完全停止,国内进口竞争厂商的产量和收益增加。同时,国家关税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减少。但只要生产者增加的福利和国家关税收入大于消费者减少的福利,征收反倾销税的综合效应就被证明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倾销税相关文章
  • 未雨绸缪――浅谈对美国反倾销的防范
    随着关税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减少,国际贸易自由化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作为自由贸易前提的公平贸易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反倾销和反补贴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法律手段越来越得到广泛应用。就美国来就看,反倾销和反补贴现在逐渐演化为美国国内生产商最常用的寻求救济手段,仅近二十年来美国国内生产商就已经提起上千件的此类调查要求,而美国国会也不断修订了法律以便使美国请求者能够更容易的得到救济。一旦被施加了反倾销或反补贴税,那么生产商与美国进口商继续交易的能力就会受到极大影响,而要使得一项反倾销或者反补贴决定在时间限度内被撤销是极其困难的。负责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事务之一的美国商务部在调查过程中,在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要求提供的时间上也是在施加越来越严格的条件。同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调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很费劲的事情,在短时间内完成被要求的信息收集工作是对其各种资源的很大挑战,进行法律诉讼费用也是很高。但是
    2023-06-05
    453人看过
  • 浅析中国出口企业履遭欧盟反倾销的原因及其应对
    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不断受到欧盟等WTO成员反倾销措施的威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为标准来认定其是否构成倾销。因此出口企业在进行反倾销应诉时,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证明自己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关键词】反倾销、应诉、欧盟、市场经济地位【写作年份】2003年【正文】近年来,我国产品频频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调查,严重威胁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同时导致国际市场逐渐狭小,使得我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加剧,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频频遭到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调查,很多原本在欧洲市场畅销的产品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打击。可以说,国际市场上的反倾销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的非关税壁垒。本文试图结合近年来中国产品遭受欧盟、美国反倾销调查的相关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相关出口产业频繁遭受以欧盟为首的WTO成员国反倾销措施损害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
    2023-06-12
    74人看过
  •  反倾销反补贴的概念及其作用
    反补贴和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两种重要的限制性措施。反补贴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竞争者的损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发展。反倾销则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倾销的抵制措施,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竞争者的损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发展。反补贴是指一个国家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自身经济健康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或者为了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发展而采取的必要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二、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倾销的抵制措施。 反补贴包括哪些措施?反补贴是一种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反补贴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 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使得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变得更高,从而降低其竞争力。2. 数量限制: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过度竞争。3. 出口补贴:对国内产业提供财政补贴,以提高
    2023-08-24
    453人看过
  • 欧盟对华反倾销及其对策
    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然而,随着中国商品出口量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清单上的排名,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已逐渐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加拿大、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扩大到墨西哥、印度、埃及、,南非、秘鲁和土耳其。在这些国家中,欧盟对中国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最多,反倾销问题已成为中欧正常经贸关系发展的严重障碍。分析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和特点,研究中国被起诉的原因和对策,对于有效抵制欧盟对华反倾销,消除双边贸易壁垒,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促进双边贸易关系健康发展,维护中国合法权益。欧盟对华反倾销基本情况可以说,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进程伴随着中国对外改革开放的步伐。自1979年欧盟首次对中国出口糖精钠和机械种子发起反倾销指控并获得成功以来,中国出口商品先后受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反倾销指控。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计,从1979年到2000年9月初,
    2023-05-07
    332人看过
  • 浅谈外资并购中的垄断倾向及其法律规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趋势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并购的浪潮不断高涨,成为当今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之一,但是一些负面的影响也随之渐渐凸显出来,外资并购中的垄断倾向日益突出。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冷静而理性地分析外资并购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正负效益,尤其是要努力地构建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规制体系,使我国在引进外资,深化改革,经济安全健康的道路上走的更远。【关键词】外资并购垄断倾向反垄断法自从80年代中国打开国门对外开放以来,外资并购现象日益增多,在一系列外资并购事件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其引资功能,只注意到它为地方政府带来了财政收入,缓解了当地的就业压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很少有人关注它对我国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某些行业和市场领域已出现了被外资垄断的倾向。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竞争法角度考虑并购问题,对并
    2023-06-14
    359人看过
  • 浅析中国遭受反倾销的特征及对策
    本文针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加这一严重影响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发展的问题,依据历年来的相关事实,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呈现出的特征及其深层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反倾销立案反倾销措施WTO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外贸易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同时,外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其特征和原因,以便采取对策加以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特征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根据国内国际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得出,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糖精钠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起到2002年底,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量已达524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案件数374起。两者均居世界首位。国外对我反倾销数量1979年只有2起;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有6.4起;到了90年代
    2023-06-12
    282人看过
  • 浅谈公司僵局及其认定
    一、公司僵局的概念所谓公司僵局,是指在公司内部治理过程中,公司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一切决策和管理机制均陷入瘫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由于对方的拒绝参加而无法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其他方接受或认可,或者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因各方成员持有不同的见解,而无法通过任何决议的一种状态。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僵局及其解决办法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该条就是公司法关于打破公司僵局的唯一规定,其赋予了持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但是有人认为,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两条规定为公司僵局的处理也作了规定,如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
    2023-06-09
    442人看过
  • 与反倾销税相关的其他内容
    (一)条件条件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步骤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
    2023-08-17
    67人看过
  • 反倾销法的性质及其演变分析
    [摘要]研讨会1:反倾销法[英文摘要]什么样的反倾销法属于竞争法的贸易法范畴,取决于对反倾销法性质和功能的认识。由于反倾销法是调整跨国竞争关系的法律集团,其适用范围应远大于其他国家的竞争法。然而,反倾销法常常被视为贸易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具有贸易保护的功能。当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独立的竞争规则框架时,反倾销法应该被纳入竞争法的范畴,为了促进国际竞争法的全面稳定,解决当今国内倾销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关键词]竞争法/反倾销法/WTO竞争规则/价格歧视/贸易法反倾销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的频繁使用,使得人们不得不特别关注反倾销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避免反倾销措施的滥用。因此,对反倾销的研究更侧重于实践层面。新加坡部长级会议提出在WTO框架下建立独立的竞争法后,如何看待反倾销法的本质,正确处理反倾销法与竞争法的关系,成为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这是解
    2023-05-07
    256人看过
  • 反倾销税率在哪查 反倾销税如何征收
    一、反倾销税率在哪查?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可以查反倾销税率,要进口的东西反倾销税率是多少,那清关交税的时候就要缴纳多少反倾销税。税费一般是货值*税率。二、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三、反倾销税如何征收?(一)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二)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三)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
    2023-07-18
    411人看过
  • 论日本的反倾销政策及其特点
    [关键词]日本,反倾销政策,特点。日本反倾销政策的主要内容日本是世界上第五个实施反倾销制度的国家。其反倾销制度始于1920年颁布的《关税法》。该反倾销法仅次于加拿大(1904年)、澳大利亚(1906年),仅次于南非(1914年)和美国(1916年)。对日本的反倾销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以《海关关税法》、《内阁反倾销税令》和《反倾销与反补贴程序指令》为主要内容的反倾销政策体系。对于日本反倾销法律法规未涵盖的事项,适用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和规定根据日本的反倾销管理制度,有三个行政机构负责处理反倾销事务,即:,财政部(原西藏省)、倾销损害相关产业主管省和经济产业部(原工商部)。不涉及农产品,主要是财政部和经济产业部。财政部设有一个专门部门,即规划和法规科,负责反倾销和反倾销税的管理。财政部负责受理日本所有相关方的反倾销投诉,并在反倾销调查后作出最终决定。经济、工业和贸易部的反倾销事务
    2023-05-07
    470人看过
  • 我国反倾销申诉程序及其完善
    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逐步履行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承诺的情况下,反倾销措施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平竞争的手段,其也理所应当的应成为中国政府和产业界优先考虑和选择的措施,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合法权益。现在主要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简要介绍我国企业如何提起反倾销申诉。一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我国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主要有:商务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当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农业部也是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之一。(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以及追溯征税、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等与“税”有关的决定。(二)商务部根据《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务部的主要职责为:1、受理反倾
    2023-06-12
    415人看过
  • 论反倾销法的概念及其局限性
    新问题真的那么简单吗?当我们对国际和国内反倾销法进行层层分析时,我们会发现反倾销法有很多局限性,一些新问题不是一两项法律法规就能解决的。反倾销法的概念所谓倾销是指外国制造商在其他国家的市场上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销售其产品。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者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不同的价格销售其产品。无论外国制造商的产品在一国市场的价格是否低于该国同类产品的价格,只要低于本国市场的价格,就是倾销。根据Viner[1],倾倒可分为三类:零星倾倒、间歇倾倒和长期倾倒。偶尔从国外倾销,因为这是暂时的,对国内产业危害不大。消费者可以从长期倾销中受益匪浅,其收益将大于国内生产商的损失。只有短期倾销。外国倾销者通过低价将国内生产商排除在市场之外,然后设定垄断价格,从而损害消费者。它属于掠夺性价格歧视。因此,韦纳提出,应进行反倾销,以保护国内消费者免受掠夺性倾销的损害。美国在实施反倾销法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早在1
    2023-05-07
    244人看过
  • 反倾销法的异化及其重新定位
    从历史的角度看,倾销是与大工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与此同时倾销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反倾销法的出现,曾经给人们带来了抑制倾销危害蔓延的曙光。然而反倾销法发展到现在,却已经从反不正当竞争的利器异化成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所以深刻揭露目前反倾销法所存在的种种弊端,重新界定反倾销法的性质,就成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本文也正是遵循着这一思路而展开的。在第一部分中,笔者试图从反倾销法的目的、规则、自由裁量权三个方面试图论述反倾销法的异化;在第二部分中,在对各种倾销行为做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该加以反对的倾销范围,同时重新界定了反倾销法是竞争法的这一重要性质,并阐述了发倾销法的未来发展方向。[关键词]倾销反倾销法贸易保护主义竞争法依照美国学者雅各布·维纳的观点,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pricediscrimination)。一般认为,倾销
    2023-06-12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政府在经过反倾销调查后,对被认定为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附加关税。这种税的目的是为了抵消倾销商品的价格优势,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反倾销税的征收通常根据倾销幅度和进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并在一定期限内有... 更多>

    #反倾销税
    相关咨询
    • 反倾销税相关的其他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 反倾销税的征收是怎样的,如何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范围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反倾销税的征收 (一)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二)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
    • 反倾销税税率是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反倾销税税率是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的,我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8%-55.7%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三十八条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
    •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税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0
      反倾销某一外国的某种进口产品价格极其低,本国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会像商务部举报申请反倾销调查然后判断这一外国是否为恶意压低商品价格至成本价以下如果确实低于成本价而非竞争优势则采取反倾销措施。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 反倾销税的倾销幅度能怎么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6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