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如何交纳诉讼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23:22 322 人看过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支付的民事诉讼所需的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所需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起诉或者上诉时,原告或者上诉人应根据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向人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用。具体收费可向人民法院询问。非财产案件的当事人除应交纳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费用外,一般不负担其他诉讼费用。财产事件当事人除了缴纳事件的受理费外,还缴纳了以下诉讼费用: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用。这些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费用标准支付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过劳补助金。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不得按实际支出计算缴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财产保全的申请费和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支出的费用。

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如何处理

1、对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没有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提起民事诉讼需交纳的诉讼费用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指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因法院受理案件所需要的费用。申请费,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某种措施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申请保全措施;(3)申请支付令;(4)申请公示催告;(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6)申请破产;(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
    2023-05-02
    53人看过
  •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如何交纳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裁定上诉的,诉讼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第3项的规定交纳。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
    2023-06-14
    389人看过
  • 诉讼当事人如何行动?
    刑事责任年龄
    提起民事诉讼前要准备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诽谤罪如何提起诉讼?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
    2023-07-07
    254人看过
  • 当事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受案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2、诉讼种类不同:民事诉讼可分为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和变更诉讼。行政诉讼可分为撤销诉讼、变更诉讼、履行诉讼、赔偿诉讼五种类型;3、诉讼程序不同:民事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行政诉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一、政府拆迁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吗政府拆迁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中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2023-06-19
    458人看过
  •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需收取:(1)案件受理费,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的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所需要的费用;(2)申请费,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某种措施所应纳费用。包请执行、申请保全等费用;(3)证人、鉴定人、翻译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16500元和13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当然是
    2023-07-25
    4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费是多少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民事诉讼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费如何收取、民事诉讼费怎么收、民事诉讼费收取标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2、案件受
    2023-08-04
    2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采纳证据
    一、民事诉讼中如何采纳证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的采纳是至关重要的。1.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首先需要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2.由于证据在时间上具有易逝性,距离案件发生的时间越近,物品的完整性和当事人的记忆就越清晰,这对于后续的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至关重要。3.证据的收集还需要注意全面性,确保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更好地证明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证据全面性的重要性证据的全面性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1.只有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充分的依据。2.全面的证据也有助于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防止因证据不足或片面而导致误判或漏判。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应当高度重视证据的收集工作,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三、合法采集证据的条件在民事诉讼中,合法采集证据同样至关重要。收集证据的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2024-07-20
    403人看过
  • 冒充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如何处罚
    一、冒充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如何处罚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一)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二)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拒绝交出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四)擅自解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的;(五)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二、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怎么处罚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伪证罪。《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
    2023-06-17
    307人看过
  • 被拘留的当事人如何进行民事诉讼?
    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民事诉讼只能延期审理,在被告人刑事审判结束后进行民事审判。延期审判是指在审判日期确定后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由于法律原因,致使审判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审判不能继续进行的诉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条件。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负担有什么特征被告的举证负担具有以下特征:(一)被告的举证负担是为了避免败诉危险,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这一点与证明责任(又称为“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不同。证明责任由具体法预置,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二)被告的举证负担是被告向法院提供反证、反驳证据或新的本证时,应该举证到何种程度,才能避免原告胜诉的一种负担这一点又与主张责任又
    2023-06-30
    1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书如何写,民事诉讼书范本
    一、民事诉讼案由与诉求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或代理人立案时确定的案由与诉讼请求往往会出现冲突,发生基于案件事实的案由所表现的法律关系与诉讼请求所表现的法律关系分属于不同法律关系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后果。出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或代理人要与法官进行沟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弥补:1、举证期内尽早与法官进行沟通以落实案由与诉讼请求是否相符,一旦发生冲突应尽快变更诉讼请求以使二者相符;2、如果在举证期内当事人或代理人没有发现案由与诉讼请求相冲突,法官在开庭审理时会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释明,此时,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对案由和诉讼请求加以审查判断当庭做出变更诉讼请求的决定;尽管这样做会重新计算举证期间,但是可以避免诉讼请求被驳回的不利后果。二、民事诉讼书如何写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来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
    2023-06-07
    1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费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诉讼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
    2024-01-15
    176人看过
  • 当事人对诉讼费用应如何负担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原告、上诉人、申请人预交诉讼费并不代表该诉讼费最终由其承担,法院在一个诉讼程序终结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时,会对诉讼费的承担作出相应的分配。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负担: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
    2023-02-26
    382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确定?诉讼中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车祸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
    2023-07-16
    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异议之诉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当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救济,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了司法公正。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格式申请人:XXX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终止对案外人XXX的执行,(201X)辰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对案外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事实和理由:XXXXXXXX与XXXXXXX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现申请人对该案提出以下异议:1、被执行主体不适格。XXXXXXXX与XXXXXX纠纷一案,被执行的主体是XXXXXXXXX而不是案外人XXX,,然而贵院在没有任何针对案外人XXX生效判决文书
    2023-07-04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进行辩论等。... 更多>

    • 当事人上诉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5
      要交。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诉讼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时如何撤诉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26
      (一)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1、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
    •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如何交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
    • 民事诉讼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